公告單位: 學務處
公告日期: 099/02/24~099/03/11
公告內容: 1.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需從事校區生活服務學習,每學年未完成生活服務
學習或未配合生活服務學習者,必須先完成規定之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後,方可提出次學年
度補助申請。2.有關各位同學從事校區生活服務學習的單位已公告,請至本校網頁-左邊
訊息中心-學務處檔案櫃-課外活動組-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進入查看。3.請與各單位負責人
員排定可從事生活服務學習的空堂時間(上課時間除外)。4.生活服務學習期間:應屆畢業
生請於開學後至99年5月底前完成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在校生請於開學後至99年8月底前完
成生活服務學習時數。5.完成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後,經單位核章後,請務必將「生活服務
學習表」繳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服務教育組。「生活服務學習表」請至本校網頁-左邊訊息
中心-學務處檔案櫃-課外活動組-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下載。6.單位在男宿或女宿同學請先
聯絡宿舍承辦人吳奇樹先生04-22630308 7.若有未被安排同學請洽承辦人。若有任何問題
,請洽學務處課服組,聯絡電話04-24730022分機11200轉17吳小姐
相關網址: 98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單位公告
生活服務學習表
聯絡人: 吳惠敏
聯絡方式: E-MAIL:magic@cs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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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9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