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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有以下幾件事情要宣導 1. 上學期試跑的「教務處教師點名系統」這學期正式啟用, 點名未到且未請假視為曠課,每節扣操行分數0.5分,操行 不及格或整學期曠課逾45節勒令退學 → 也就是說以後沒事多上課 多上課沒事,另外一節是指50分鐘 假設某堂課有三節,未到就扣1.5分 2. 因應以上新措施,請大家好好搞懂請假規則 a. 學生請假就其事故原因區分為事假、病假、公假三種, 分娩、直系親屬及配偶喪葬,視同公假,但分娩以八週為限、喪假以十日為限, 其餘不論婚喪,均為事假,其請假規定如下: (一)事假:須持有家長、監護人函件或其他有力證件。 (二)病假:三日以內者,須檢附一般醫院診斷證明, 四日(含)以上者,須持有下列之一,方為有效: I. 各教學、公立醫院診斷證明。 II. 一般醫院診斷證明,經本校附設醫院複檢屬實者。 III.其他公立醫院住院證明,經本校附設醫院查證屬實者。 (三)公假:與公假者有關之師長簽證,其屬於兵役事項者, 須有兵役機關之證明;直系親屬喪亡者,須有死亡證明或訃文。 b. 公、事假應在事前申請,病假在病後三天內完成申請 c. 事假6節扣一分,病假12節扣一分,公假不扣分 PS.詳細的請假規則可以登入學生資訊系統,找學務處檔案櫃裡的請假規則 3. 由於現在整個點名制度還未完善,目前暫定是規定老師兩個禮拜需登錄一次 但病假跟事假如果等到兩個禮拜後就不能請了,所以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 先請同學代為向師長告知,也許老師就不會記缺課,同時並儘快請假, 以免收到E-mail通知曠課已經來不及 4. 如收到mail時,發現老師點名有誤,如果有請假請憑假單找老師取消 若是正常上課卻被登記,請找老師稍做討論... 5. 另外請同學登入學生資訊系統「修改常用E-mail」, 以免遺漏學校的重要通知信件(如:獎懲通知、缺課通知、重要公告等) 不要到學期末莫名被退學才說你沒收到信,相信是沒人會理你的... 6. 今天傳下去的「現居住宿調查表」還有大概一半的人還沒檢查 我們會再找個時間給大家傳閱 ------------------------------------------------------------------------- 另外學務處有一些生活安全宣導... 比較重要的是學校有24小時緊急連絡電話04-24721471 可以的話就記在手機裡吧 以備不時之需 其他的本來想打上來騙P幣 但實在是有點多又有點囉嗦還是算了XDDDDD 這學期多了很多新規定 大家就好好遵守一下吧!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95.122 ※ 編輯: ikemaxpk 來自: 125.230.195.122 (02/23 22:08)
Zahnarzt:你真得很閒 ㄎㄎ我直接end 02/23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