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205056 (航)
看板CSMU-D96
標題[情報] 牙醫系實習辦法
時間Tue May 24 23:48:30 2011
中山醫學大學 口腔醫學院 牙醫學系 實習辦法
99.03.30 九十八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99.01.19 九十八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口腔醫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99.01.19 九十八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牙醫系系務會議制訂
一、 依據本校學則第14條規定,訂定中山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牙醫學系實習辦法(簡稱本
辦法)。
二、 本系學生於修畢1-5年級學校規定之最低必修學科學分及通識學科學分後,得依個人
志願選填本系提供之國內醫學中心或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之實習單位,實習期間一年。
三、 選填外校實習志願之成績採計本系2-4年級之所有國考學科成績,依個人志願提出申
請,經審查通過後,依平均分數排名,由最高分者優先選填國內醫學中心或醫學大
學附設醫院之實習名額,依序列推。
四、 本系學生選填中山醫學大學口腔醫學研究中心為實習者,可於實習期間依個人志願
選填國外姐妹校見習(可選填之國外姐妹校、名額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在每年六
月的第一周提出申請,於第二~三周審查,於第四周公佈。成績採計本系2-4年級及
5年級上學期之國考學科成績平均分數排名。
五、 實習及見習志願一旦選填後不得任意更改。
六、 實習及見習期間應遵守各醫院實習單位及學校之各項規定,包括:作息時間、服裝儀
容及請假事宜。
七、 實習期間不得同時修習實習以外之學分。
八、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呈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給大家看看囉,系辦說大家要去看,不然會搞不清楚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48.82
→ chris205056:給大家看的,不過明天可能會改就是了... 05/24 23:52
推 chester6207:好笑喔雞航 05/25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