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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比賽分組: 一、男生組 ( 一 ) 第一級:體育專門校院、體育系所及運動競技相關系所、非體育專門校院 ( 具教 育部甄審、甄試輔導升學及各校單獨招考之足球運動績優生報名人數多 於六人時 ( 含六人 )) ,限參加第一級。 ( 二 ) 第二級: 1. 非體育專門校院及系所,具有足球專長之體保生 ( 含運動績優獨招 、推甄、保送甄試 ) 報名人數至多五人 ( 含五人 ) ,但比賽時每 場次最多三名體保生同時上場。 2. 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以非足球運動專長學生組成之隊伍限參加第二級。 ( 三 ) 第三級:非體育專門校院,且比賽球員中完全無足球專長之體保生 ( 含運動績優 獨招、推甄、保送甄試 ) 及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學生。 這是從網路上找到的(經對照後跟本屆秩序冊上的敘述一樣) 注意看到其中第二級的參賽資格又分為兩則 我想吳鳳的可能認為彰師適用第一則 但是第一則適用於"非體育科系" 故可三名體保上場 而彰師 應適用第二則(體育科系"非足球專長") 第二則中並未寫入體保生可上場 真不知道 彰師參賽資格哪裡沒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42.225
striker14:現在問題不在彰師體保人數!而是體育科系適用的法條 01/29 15:11
striker14:若一.二則可並用 又何必分則 01/29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