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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jye (Vitas的華麗之音)》之銘言: : ※ 引述《wronganswer (最初的感動)》之銘言: : : 請翻到p.4最下面倒數第二行:"未"配合→"為"配合 : : 可能有些部份排太密了,很容易讓word出現的跑位問題 : : p.10下面三張圖的解說文字不見了 : : 右邊圖:手術的工具,又要敲又要打。 : : 中間圖:這是耳翼的模型,從肋軟骨取出來之後再雕刻。 : : 左邊圖:這是用肋軟骨做出來的耳翼 : : p.17最下面右邊圖,請把tissue band的箭頭指向中間有一條縱走又白白亮亮的東西 : : (不清楚的請來找我 ,別客氣) : : p.19中間右邊圖(有日期時間的那張) : : 上面箭頭的說明文字:Retracted pocket : : 下面箭頭的說明文字:Cholesteatoma : : 看來真的是審到頭昏了 : : 對於共筆有問題的,請提出來以便修正 : 請問共筆p24第二行跟p23表格中寫到 : 最常見的膜性迷路發育不全到底是Schieb type還是Alexander type? : ^^^^^^ : 謝謝回答^_^ 最常見的是Schieb type不是Alexander type(筆誤筆誤~"~) 抱歉這麼晚才回應 另外請翻開這本共筆p.33 第一張slide寫到"children at least 2 years old and ...." 可是老師的備忘錄反而寫:1995年NIH提出,在JAMA發表的共識:兩歲"前"的聽障幼兒 我查到FDA的資料,裝置人工電子耳的標準其中有一個是"大於一歲" 至於NIH.... "NIH於1994年更提出建議:所有聽障幼兒,宜在三個月大之前被診斷, 並準備於六個月大時開始予以治療及復健計劃" 所以結論是:在六個月大先復建,復健到兩歲再不行的話就裝電子耳 老師可能打錯了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2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