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jye (Vitas的華麗之音)》之銘言:
: ※ 引述《wronganswer (最初的感動)》之銘言:
: : 請翻到p.4最下面倒數第二行:"未"配合→"為"配合
: : 可能有些部份排太密了,很容易讓word出現的跑位問題
: : p.10下面三張圖的解說文字不見了
: : 右邊圖:手術的工具,又要敲又要打。
: : 中間圖:這是耳翼的模型,從肋軟骨取出來之後再雕刻。
: : 左邊圖:這是用肋軟骨做出來的耳翼
: : p.17最下面右邊圖,請把tissue band的箭頭指向中間有一條縱走又白白亮亮的東西
: : (不清楚的請來找我 ,別客氣)
: : p.19中間右邊圖(有日期時間的那張)
: : 上面箭頭的說明文字:Retracted pocket
: : 下面箭頭的說明文字:Cholesteatoma
: : 看來真的是審到頭昏了
: : 對於共筆有問題的,請提出來以便修正
: 請問共筆p24第二行跟p23表格中寫到
: 最常見的膜性迷路發育不全到底是Schieb type還是Alexander type?
: ^^^^^^
: 謝謝回答^_^
最常見的是Schieb type不是Alexander type(筆誤筆誤~"~)
抱歉這麼晚才回應
另外請翻開這本共筆p.33
第一張slide寫到"children at least 2 years old and ...."
可是老師的備忘錄反而寫:1995年NIH提出,在JAMA發表的共識:兩歲"前"的聽障幼兒
我查到FDA的資料,裝置人工電子耳的標準其中有一個是"大於一歲"
至於NIH....
"NIH於1994年更提出建議:所有聽障幼兒,宜在三個月大之前被診斷,
並準備於六個月大時開始予以治療及復健計劃"
所以結論是:在六個月大先復建,復健到兩歲再不行的話就裝電子耳
老師可能打錯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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