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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醫學大學學則第二篇第二章第十二條內容更變為: 自95學年度下學期本校學生選課須依學校規定於每學期規定期限內辦理,逾期者, 依學生選課準則處理。 本校不允許學生超修學分,學生未按照規定辦理加、退選手續者,其所修科目學生 概不予承認。 未符合修課學分數之學生,除了由系秘書個別通知外,本校再以雙掛號通知家長及 該生,務必符合學則之修課規定,未符合規定者,依本校休學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辦理。 (未依規定選課或選課未達學分下限者(延修學生不受此限) 學生經本校勒令休學者,將統一於上課三分之二學期起通知辦理休學,所繳各費用均 不退還,接獲休學通知二週後,仍未辦理休學者應勒令退學。) 學生選修他校課程,應經本校及他校共同同意,校際選課辦法另訂之。學生修習科目 不及格者,或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必修科目者,得申請暑期班,暑期開班 授課辦法另訂之。 --------------------------------------------------------------- 另外 最新一期醫學院英文刊物已經在系櫃 有興趣的可以去系櫃拿 此項學則攸關學生選課權益,煩請各秘書,導師加以督促! 謝謝! -- 人生其實 是一場騙局 到了最後 你就會發現 原來 最重要的 都會變成 最不重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77.22 ※ 編輯: kgjack 來自: 218.162.77.22 (01/12 00:37)
thinkpts:裡面有陸西平醫師的文章~~滿值得看的 01/12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