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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考古專家 p.123 9.A選項 第 五 條  本法所稱病人,係指精神疾病患者。本法所稱嚴重病人,係指 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或有顯傷害他人 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 出處:精神衛生法http://stmail.fju.edu.tw/~a8635612/clinical/psychi-law.htm B選項 講義p.3左下第一行 C選項 講義p.3左下第十九條 D選項 講義p.4左上 10.選項不完整 C選項 根據講義p.10右下,有暴力傾向者可以給BZD,而FM2是屬於中效形 的BZD,所以不知道可不可以合用?知道的同學可以提供一下意見 11.B 共筆p.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2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