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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我用打的,如下 醫學倫理教案 醫療處置的告知與義務 案例摘要 陳xx為癌症末期病患,經手術後住進加護病房,病患意識清楚, 其家屬怕告知病患後會影響病人之心情,且家人不希望病患受到痛苦與折磨, 於是就要求主治醫師王醫師幫忙以病人無法表達意願為由,由家屬中之長子 簽立同意書,表示住院期間不使用呼吸器、靜脈注射、抗生素、輸血,且在 臨終或無意識能力時不實施心肺復甦術。病人於二十天後病況惡化,經家屬 要求AAD後於家中,病患之次子由國外返家後,得知上述情形,即對醫師提出 告訴,認為醫師觸犯業過失致死罪。 學習綱要 1. 了解現行所處醫療體系下,醫療處置過程中之倫理與法律責任。 2. 思考醫療處置過程中,醫療人員合宜的因應態度與基本步驟。 討論提綱 1. 家屬要醫師不告知病患自己的病情,醫師是否有責任? 2. 本件醫療行為可能所涉之過失青況為何? 3. 若病患陳xx為意識昏迷或無法表達意願,可否由病患之長子簽立同意書選擇 不使用心肺復甦術? 4. 病患若非屬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所規定之病人,醫師可否依家屬要求DNR? 5. 對於此案例,您有何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46.24
pawn1001:推一個 !!! 01/05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