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qwei (大步向前)
看板CSMU-MED93
標題中山 星期一醫倫討論
時間Fri May 15 18:16:04 2009
每個人應該都有收到簡訊了吧
9:30在行政大樓4703
人文護照記得帶
參考
http://tinyurl.com/qskbm5
http://140.112.124.120/asp/WebRegulations1.asp
以下引述鐘明成打好的醫學倫理教案
醫療處置的告知與義務
案例摘要
陳xx為癌症末期病患,經手術後住進加護病房,病患意識清楚,
其家屬怕告知病患後會影響病人之心情,且家人不希望病患受到痛苦與折磨,
於是就要求主治醫師王醫師幫忙以病人無法表達意願為由,由家屬中之長子
簽立同意書,表示住院期間不使用呼吸器、靜脈注射、抗生素、輸血,且在
臨終或無意識能力時不實施心肺復甦術。病人於二十天後病況惡化,經家屬
要求AAD後於家中,病患之次子由國外返家後,得知上述情形,即對醫師提出
告訴,認為醫師觸犯業過失致死罪。
學習綱要
1. 了解現行所處醫療體系下,醫療處置過程中之倫理與法律責任。
2. 思考醫療處置過程中,醫療人員合宜的因應態度與基本步驟。
討論提綱
1. 家屬要醫師不告知病患自己的病情,醫師是否有責任?
2. 本件醫療行為可能所涉之過失青況為何?
3. 若病患陳xx為意識昏迷或無法表達意願,可否由病患之長子簽立同意書選擇
不使用心肺復甦術?
4. 病患若非屬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所規定之病人,醫師可否依家屬要求DNR?
5. 對於此案例,您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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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67.7
推 Ck900406:感謝~有收到了 05/15 19:35
推 wangea:謝謝囉 05/15 20:59
推 venereal:跟我們上學期用的教案是ㄧ樣的.............. 05/17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