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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作者: jj611017 (NCKU)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新聞] 轉醫學系 時間: Sat Jan 3 09:59:43 2009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校內申請轉系細則 97.12.18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中山醫學大學校內申請轉系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訂定「醫學院醫學系校內 申請轉系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本校學生申請轉入本系應依本細則辦理。 第二條 本校學生如欲轉入醫學系,得於修畢大學部一年級升入二年級前,依教務處公告 期限提出轉系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條 每年於舉辦轉系招生前,由醫學系成立轉系招生委員會,由醫學院院長為主任委 員,商討有關轉系考試事宜。 第四條 申請轉至本系學生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年級所修科目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含操行成績、服務教育、軍訓與體育 並就所修之化學類科(普通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分析化學)、普通 生物學、普通物理學及英文(外文領域中與英文相關之課程2學分)等四科任 選三科之成績作為審核。審核之科目,每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且每學期學 業平均不得低於75分。如審核科目為學年課程,則以上下學期成績平均計算 作為該科目審核之分數。 2、審核之學科成績(化學類科、普通生物學、普通物理學及英文)限申請轉系 當學年度之成績為憑。非當學年度或抵免之成績不予採認。 3、應修畢通識教育中心或醫學系所開設之醫學人文領域或人文藝術領域課程6 學分。 4、操行成績每學期82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第五條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1、已核准轉系一次者。 2、在休學期間者。 3、經甄試入學者。 4、轉學生、二技學生、進修學士班學生。 第六條 核定錄取轉入學生人數由本系轉系招生委員會視本系學生人數差額等情況而 定,以不超過教育部原核定招收新生名額為限。 第七條 申請轉系學生應填寫「轉系申請表」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同意後連同成績單正 本,經轉出、轉入學系主任核准後,送教務處審核通過,始得報名申請。 第八條 申請轉系後不得請求撤銷,且一人不得填寫兩份以上申請單,違者不予受理申 請,轉入本系者,不得降轉。 第九條 申請轉入醫學系學生一律參加校內轉系考試,以此成績列入轉系成績計算。 第十條 一、轉系成績之計算方式: 1、一年級學業成績(該學系必修科目)總平均佔百分之二十。 2、筆試成績佔百分之五十: 英文、普通生物及普通化學之平均成績。(由醫學系轉系招生委員會遴聘內、 外命題委員。) 3、口試成績佔百分之三十。 依上列三項成績核計後,所得之總成績擇優錄取之。 二、同分參酌順序:1.口試成績2.筆試成績3.一年級學業成績(該學系必修科目 )總平均。 第十一條 考生對轉系考試成績如有疑問,應於規定期間內依規定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 理。 第十二條 轉系考試成績經評定完峻後,由轉系考試委員會議訂定最低錄取標準,並決定 錄取名額及錄取榜單,報請校長核定之。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時,採不足額錄取。 第十三條 凡經核准轉系學生,除不得再請求回原系肄業外,並應修畢轉入學系應修之科 目及學分,方准畢業。 第十四條 本細則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均依照本校校內轉系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細則經醫學系轉系招生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修正時亦同。 這還有天理嗎?這不是讓有權有勢者,開了方便大門。考古題、考古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99.181
Dukek:寫信去教育部和衛生署抗議 收的學生違反醫師總額控管 01/0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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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yo77:去年好像沒有 今年會不會是有大頭的兒子要來呀 有八卦嗎~~ 01/03 10:22
ohiyo77:顆顆~~~~~~ 01/03 10:22
sallly520:大頭的兒子? 驚............ 01/03 12:45
jayhong0227: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轉入醫學系!(除了有心還要有...) 01/03 15:27
hulabear:校長:ㄎㄎ 這樣我的女兒就不用送到波蘭了 01/03 21:35
hulabear:乳川:學校又有新財霧來源了ㄎㄎ 01/03 21:36
wacamama: 什麼 大頭有兒子了???? 01/03 21:51
jayhong0227:校長和乳川很nice的,這其中必定有什麼誤會 01/03 22:00
sallyan419:請問黑市價碼? 01/03 22:00
sallyan419:多收十個可以多蓋兩棟新大樓嗎?? 01/03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