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5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各項繳費單將於 95 年 7月下旬由銀行統一郵寄。
二、請於 95年8月1日起至9月11日止持學費繳費單、住宿繳費單,至台灣銀行
繳納,如繳費單遺失者請自行上網下載或至指定繳費銀行請專員列印。
三、未如期註冊者及延修生,請務必於95年9月15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請
列出比較重要的注意事項:
一、補註冊日期訂於95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至二樓第一會議室辦理。
假,無故未註冊且情節重大者, 依學則規定懲處。
六、辦理教育部助學貸款之學生,請於95年9月14日 當天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持第二聯貸款白色單子 及 差額 至校本部210教室繳交,逾期將不受理 ,可貸
部分學雜費、書籍住宿費(學校宿舍費標準),貸款辦法請參閱學務處課外組網
頁(分機:11200轉20)。
七、9月20 ~ 22日 請班代統一將學生證送教務處蓋註冊章,即完成註冊手續。
九、開學暨正式上課日期:九月十八日(星期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5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