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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醫學大學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通知 一、 9 7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各項繳費單將於 97 年7 月下旬由銀行寄發。 二、 請於收到繳費單日起至8月25日止持學費繳費單、住宿繳費單,至各系指定銀行繳納, 如繳費單遺失,請自行上學校網站下載或至指定繳費銀行請專員列印。    彰化銀行繳費學系:醫學系、醫技系、公衛系、生醫系、碩、博研究所(含碩職班)。    台灣銀行繳費學系:牙醫系、護理系、營養系、物治系、職治系、語聽系、視光系、醫管系、職安系、應化系、心理系、醫影系、餐飲系、資管系、台文系、醫社系、應語系、二 護、二檢技、二醫管、二視光、二醫影、二職安、二餐飲、視光進修班。 三、僑生學費繳費單請至學務處生僑組領取。(生僑組分機:11200轉11) 四、無故未註冊者,依學則規定處理。(註冊組分機:11100轉11~15) 注意事項: 一、 繳學分費之延修生請於9月19日(星期五)至註冊組領取註冊學分單,持單至總務處財務組繳費。 (註冊組分機:11100轉11~15) 二、 外籍生學雜費收費標準:依各系訂定每學期按國內學生收費標準的三倍收取。 (學費、雜費、退撫費的三倍,平安保險費及電腦實習費依照一般收費標準。) 三、 醫七公費生須繳全額學雜費。 (會計室分機:11051~11052) 四、 研究所在職生於開學後二日內繳交在職證明書。(研教組分機:11100轉 41~42 ) 五、 男性復學生(無論是否服役)皆需在9月17日前,將兵役調查表交至學務處生活暨僑生輔導組。 (生僑組分機:11200轉13) 六、 辦理教育部各類學生減免者,將於6月10日截止申請,詳細辦法請上本校網站學生資訊 系統之學務處檔案櫃,因特殊原因逾期者,請立即電洽課服組。(課服組分機:11200轉17) 七、 辦理教育部就學貸款之學生,請於下列時段: 9月10日下午 13:00 ~ 16:00 至 9月11、12日上午 9:00 ~ 11:30 下午13:00 ~ 16:00 持學校申請書、台灣銀行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戶籍謄本(非初辦者可免繳)及差額 至大慶校區大禮堂辦理,逾期將不受理 。 ※可申貸項目:學雜費、書籍費、校內(外)住宿費,貸款辦法請參閱學務處課外組網頁 (課外組分機:11200轉18)。 八、 開學後一星期內請班代統一收齊再將學生證送教務處蓋註冊章,即完成註冊手續。 1. 個人或班代零星辦理時,請攜帶『學費繳費收據』蓋註冊章,未攜帶者不予受理。 2. 研究生蓋註冊章 請至研教組辦理(請?帶學費繳費收據或平安保險繳費收據)。 (註冊組分機:11100轉11~15,研教組分機:11100轉41~42 ) ◎ 開學暨正式上課日期:九月十五日(星期一)。 學校總機:(04) 24730022 很明顯這是我用貼的 反正重點是 第一點第二點 還有倒數第2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39.248
bleach205024:呿 這樣還有10銀= =~ 07/14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