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SMU-MIS96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9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單 注意事項: 一、繳費期限:即日起至98年2月13日止,   逾期者依學則第11條規定予以申誡處份。 二、辦理助學貸款之學生請於98年2月19日至   2月20日持相關證件及差額至校本部教務處   二樓會議室辦理。 三、繳費單遺失請上學校網站首頁下載。 四、98年2月23日開學。 五、本繳費單須代收機構蓋收訖章後,   始可作為繳費證明之用,請妥善保存。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