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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代替李瑤玲老師po的 內容還滿多的 不過對於有興趣的人應該會很有幫助 =============================================== 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的準備方向如果如果同學有問題可以先找老師或找施炫呈學長都 可以,此外老師在下學期想請施炫呈學長回來對我們班做特別演講,如果我們有比較想 瞭解的或想聽的各領域都可以,無論在就業升學的議題都可以,所以想請你跟班上同 學討論後再跟老師講,老師會找適合的學長姐回來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 1.考試院各考試應考資格的網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exam_web/exam_search.asp 2.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事求人(http://ca.cpa.gov.tw/want02/source/Want02pag.aspx2.有關高普考和特考區別如下: 高普考考試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8321&ctNode=1365) -------------------------------------------------------------------------------- 法規如下重點 第 二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 表、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所列資格之一者,得分別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 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各類科考試。 第 三 條 本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但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技藝二類科 ,普通考試新聞廣播類科,得採筆試與實地考試方式。 第 四 條 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試科目,分別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 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之規定辦理。 第 五 條 應考人於報名本考試時,應繳下列費件,並以通訊方式為之: 一、報名履歷表。 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四、報名費。 五、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前項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時,其應繳費件之方式,載明於本考試應考須知及考選部國家 考試報名網站。 第 六 條 本考試應實施體格檢查之特殊類科應考人,於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經試 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 交者,不予分配訓練。 第 七 條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 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百分之八十。普 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這和特考的成績計算不同) 第一項、第二項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建築設計、藥事行 政與法規、景觀與都市設計三科目成績未達五十分,或實地考試成績未達六十分,均不予 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各項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 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第 八 條 本考試依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數,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 數。 第 九 條 本考試屬於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考試類科,若有無人錄取或錄取不足額情 形,得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取才困難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考試辦法規定,再辦理該類 人員考試。 第 十 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 政局分發任用。 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 十 一 條 本考試組織典試委員會,主持典試事宜,其試務由考選部辦理。 1. 考試的科類別:要注意有『類別』『職組』『職系』區分 2. 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 可以看第14到第17頁 3. 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 4. 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 可以看第五頁及第13頁 5. 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 Ps只要按住(ctrl鍵和滑鼠右鍵)就會連結 最後要強調的是如果沒有符合報考資格中的科系可以用下面規則認定 一本表技術人員類科第一款資格中未列明之所系科,其所修課程與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某一 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但藥事、公職 獸醫師類科不適用。 特考法規的規定重點如下 第 二 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以下簡稱 )分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 試。 前項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四等考試相當於普通考試,五等考試相當於初等 考試。 第 三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附表一所列資格者,得應 。 第 四 條 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得依司法院及法務部實 際任用需要,分定男女錄取名額。 第 五 條 三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 應第二試。 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 第 七 條 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 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或不予 訓練。 前項體格檢查標準,依附表三之規定。 第 八 條 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三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九十,第二試 試成績占百分之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 績。但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筆試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 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 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總成績未滿五十分或三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專業科目平均成 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第 九 條 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 下簡稱保訓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司法院或法 務部依次派用。 三等、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及五等考試錄事類科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應繳交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核發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三十字以上之合格證明,或經實務訓練 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三十字以上成績合格,未繳交合格證明或未達合格標準 者,為訓練成績不及格。 第一項之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應行訓練人員,於訓練期間得經司法院或法務部指定之公立醫院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 予以退訓,並函送保訓會核備。 第 十 條 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 轉調司法院及法務部暨其所屬機關以外機關任職(這是特考特有的規定) 1.司法特考中的檢驗員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等級別 三等考試 類科別 檢驗員 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醫學、中醫學 、牙醫學、藥學、復健醫學、護理、公共衛生、醫事檢驗、醫事技術等系、科畢業得有證 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者。 特殊限制條件 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等級別 三等考試 類科別 法院書記官 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科畢業 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特殊限制條件 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等級別 三等考試 類科別 監獄官 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科畢業 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特殊限制條件 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以下可能是肥缺 考試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 等級別 三等考試 類科別 生物技術 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分子生 物、分子生物及細胞生物、分子生物科技、水產養殖、生化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 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 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園藝、農業生物技術、農藝、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生物 科技、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獸醫各所系科組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特殊限制條件 年齡在18歲以上,55歲以下 附表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 附表二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 下面的考試我覺得要很有實力才考的上,不是一般大學生可以考上 2.地方特考 3.警察特考 4國安特考 5.調查特考 6身心障礙特考 7.原住民特考 8.關務特考 9.民航特考 10海巡特考 11.基層警察特考 12外交領事國際新聞國際經濟商務特考 13社福特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92.203
smilestar:推一個....雖然我是直接END....等有空在來慢慢看... 12/22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