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學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通知單
一、9 5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各項繳費單將於95年7月下旬由銀行統一郵寄。
二、請於 95年8月1日起至9月11日止持學費繳費單、住宿繳費單,
至各系指定銀行繳納,如繳費單遺失者請自行上網下載或至
指定繳費銀行請專員列印。
彰化銀行:醫學系、醫技系、公衛系、生醫系
、碩、博研究所(含碩職班)。
台灣銀行:牙醫系、護理系、營養系、物治系、
職治系、語聽系、視光系、醫管系、
職安系、應化系、心理系、醫影系、
餐飲系、資管系、台文系、醫社系、
應語系、二 護、二檢技、二醫管、
二視光、二醫影、二職安、二餐飲、
視光進修班、二護澎湖班。
三、未如期註冊者及延修生,請務必於95年9月15日前
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請假,無故未註冊且情節重大者,
依學則規定懲處。
注意事項:
一、補註冊日期訂於95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至二樓第一會議室辦理。
二、醫七公費生須繳全額學雜費。 (會計室分機:11051、11052)
三、研究所在職生於開學後二日內繳交在職證明書。
(研教組分機:11100轉 41~42 )
四、男性復學生、延畢生請於9月22日前繳交兵役調查表,以利緩徵或緩召。
表格請上學生資訊系統---學務處檔案櫃自行下載。
(生活輔導組分機:11200轉13)
五、辦理教育部各類學生減免者,已於95年6月23日截止申請,
詳細辦法請上本校網站學生資訊系統之課外組檔案櫃,因特殊原因逾期者,
請立即電洽課外組。(分機:11260)
六、辦理教育部助學貸款之學生,請於95年9月14日 當天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持第二聯貸款白色單子 及 差額 至校本部210教室繳交,逾期將不受理 ,
可貸部分學雜費、書籍住宿費(學校宿舍費標準),
貸款辦法請參閱學務處課外組網頁(分機:11200轉20)。
七、9月20 ~ 22日 請班代統一將學生證送教務處蓋註冊章,即完成註冊手續。
※ 如需 個別蓋章 請務必攜帶 學費繳費收據 ,否則請統一蓋章。
(註冊組分機:11100轉11~15,研教組分機:11100轉41~42 )
八、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考請假之補考日期訂於6月29日(星期四)舉行,
考程於考試前一天公佈。(課務組分機:11100轉21~24 )
九、開學暨正式上課日期:九月十八日(星期一)。
學校總機:(04) 247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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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