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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影印原文教科書無罪 ˙毛慶禎 --------------------------------------------------------- 蘋果論壇 2007.9.28 影印原文教科書無罪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系副教授 開學後,赫然發現大學校院紛紛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落實校 園智慧財產權之宣導。然而,詳閱其緣由,卻是教育部順從美國的壓力,犧牲校園 的自主性,藉以保護台灣在美國的商業利益。 以影印原文教科書為例,教育部訂出多項方案,要求大學執行,藉以消除學生影印 原文教科書的誘因,動機不可謂不善,然而,手段卻頗值得爭議。《著作權法》本 來就有合理使用的規定,影印機就是影印之用,影印教科書或講義,怎麼會是侵權 的行為呢?已有數十家美國出版社將數萬種教科書置於網站,讀者可行選擇購買印 本或免費下載全文,印本的品質與價格成比例,免費下載的全文,以印表機印出, 其成本雖低,但品質稍差,圖片失真,讀者自行決定,既不需要購買二手教科書, 也沒有侵權的必要,所謂反盜版不過是自欺欺人的口號。 台灣是法治的國家,經由司法程序,違法情事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盜版教科書與校 園網路侵權若符合《著作權法》的罰則規定,經由利害相關人或檢察官提起訴訟, 依照《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將被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美國的遊說團體不循此途,卻輾轉迂迴,經由政府單位 恐嚇師生,企圖經由校園的恐怖氣氛,讓政府及學生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掏出金 錢買個平安。政府接到遊說團體的訊息,應該直接轉給檢察官,請其依權責提起訴 訟,怎麼可以為虎作倀。 二○○○年以來,國際智慧財產權聯盟 (IIPA)、美國出版商協會 (AAP)、 國際唱 片業交流基金會 (IFPI)、商業軟體聯盟 (BSA) 等,美國商界的遊說團體,多次向 美國貿易代表署 (USTR) 提出特別三○一意見書,指稱學生燒錄光碟、擅自影印教 科書等侵權事宜,卻提不出具體的案例。美國遊說團體甚至直闖經濟部,由國際貿 易局副局長接待,並根據談話內容,發出公函,要求全國的師生配合辦理。 教育部將大學的學術自由及自治精神置諸腦後,把美國的恐嚇奉為聖旨,以行政指 導的方式,假借增進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要求各級學校執行設立「智慧財 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等十六項工作,每項指示都是荒腔走板,慘不忍睹。 經由網際網路的連結,美國國家學術出版社等出版社,將數萬種最新的教科書,置 於網路上,沒有任何限制,免費下載,學習不必付費,免費的教科書都用不完了, 何必去當冤大頭。 可以體會政府官員及行政單位不方便之處,但一昧的屈服及順從,不是解決問題的 方向,唯有釜底抽薪,讓盜印沒有必要,才是徹底尊重智慧財產權。 --------------------------------------------------------------------- -- 我在廢墟間行走,我不知道自己如此短暫的生命 是否可以通過、經驗、體會上千年繁華剎那間成為廢墟的意義?   有時候我依靠著一堵傾頹的廢牆睡著了。 我想停止行走,停止下來,沒有繼續接下來的行程,沒有此後的規畫, 我想靜靜在睡夢的世界,經驗時間的停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5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