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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7006 江筑萱 9777018 邱宛儀 9777033 呂薏倫 9777046 林龍政 9777051 陳玫樺 9777052 溫姿婷 9777054 林美雯 9777055 高健珩 9777060 原芝甯 請盡速將相關證明文件交至系辦審核 謝謝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英文能力檢測暨畢業資格實施辦法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提升本校學生英文能力,以促進學生專業發展及就業競爭力,依據本校九十三學年 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之決議,特訂定「中山醫學大學學生英文能力檢測暨畢業資格 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實施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九十四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第三條 畢業條件 本校學生於規定年限內,除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外,「英文能力」必須達到本辦法之 檢測標準,方具備畢業資格。 第四條 檢測標準 1.本校英文能力檢定及格標準,以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其他校外具公信力之英文 能力檢定考試所訂定之同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認定標準。 2.凡暫緩不參與英文能力檢定之學系,則一律於畢業前加修進階英文聽說及進階英文 讀寫課程二門,並經考試成績及格始能畢業。 第五條 實施方式 1.除暫緩實施英文能力檢定之學系外,本校學生須於大三學期結束前至少參加過一次 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並於大四開學後二星期內檢繳通過 之成績證明文件至各系登錄,以作為畢業資格審定之依據。 2.英文能力檢定考試成績未達規定及格標準者,可選擇下列第六條之配套措施辦法取 得英文能力檢測之認定。 第六條 配套措施 1.如未通過校外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者,但參加校內「中山醫大英文能力檢測」(CEPT) 通過者可取得合於「英文能力」畢業資格。 2.如未通過校內外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者,得於畢業前加修一門零學分「進階英文聽說 」或「進階英文讀寫」之英文進階課程,經成績評定及格始可取得合於「英文能力 」畢業資格。 3.學生於修習英文進階課程期間可隨時報考且通過本辦法規定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 則可辦理退選。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聽覺障礙或視覺障礙達中度或以上者,得提出申請英文免 測。經教務會議通過者其畢業資格不受本辦法之限制。 第七條 英文能力檢定辦法相關業務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辦理。校內CEPT之檢測作業由本 校語言中心、通識教育中心及應用外語學系負責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 編輯: Aone88 來自: 140.128.147.137 (01/06 13:08)
tingwei0827:推 01/07 02:16
a264029:我給了耶!!!!!!!!!!!!!!!!!!!!!!!!!!!!!!!!!!! 怎麼回訴 01/16 12:04
Aone88:你是哪位呢?請再與我確認喔^^ 01/16 17:03
Aone88:從97學年度到99學年度都查不到你的紀錄,請你再交一次吧~ 01/16 17:13
tingwei0827:噓屁~~ 樓樓樓上胖子龍政哥 01/16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