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麻煩~~自己看看吧
1. 初審:由本校主任秘書邀集相關系所教授依以下審查標準進行書面審核及評比
:在校成績(40%)、語文能力(35%)、研修計畫(20%)、其他輔助審查文件(5%)。
2. 複審:將初審成績送複審會議核定薦送名單,
並遴選出其中2名優待名額免繳聖馬丁大學學費。
此會議由國際交流暨公共關係組負責召開,主任秘書擔任主席,委員由教務長、
學務長、研發長及各學院院長組成,國際交流暨公共關係組組長列席提供諮詢。
若符合資格之交換生申請人數低於2名,上述之審查會議將不召開
,申請資料將簽請該生之系所主管、院長同意,會簽研發處、教務處及學務處,陳
報校長核定後,薦送交換學校。
托福紙筆測驗(ITP)成績達525分或網路測驗(iBT)達80分以上者,
可選修該校一般大學部課程;未達托福標準者需上ESL語言課程,
僅能選修部分或無法修習任何大學部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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