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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七屆竹山盃全國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提倡全民體育,發展全民健康身心,推廣排球運動,「以球會友」促進球 隊聯誼。引導青少年從事正常休閒活動,提供暑假期間優良活動,避免受外界誘惑而感染 惡習。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南投縣政府、南投縣議 會、南投縣體育會、竹山鎮公所。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竹山鎮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南投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竹山排球俱樂部。 五、贊助單位:竹山鎮農會、社寮紫南宮管理委員會。 六、承辦單位:南投縣竹山鎮延平國民小學。 七、比賽時間: 民國九十五年八月11~14日。 週五至週日比賽社會男子組;週六至週一比賽社會女子組。 八、比賽地點:南投縣竹山鎮延平國民小學。如遇雨則分散至社寮國民中學、延和國民中 學、竹山國民小學。 九、比賽組別:每位選手只限報名一隊,每隊以12人為限。 (一)社會男子甲組:對排球運動有興趣之男性,皆可自由組隊報名,網高243公分。 (二)社會男子乙組:曾經於高中以上參加過各級聯賽甲組之選手,每隊不得超過兩位,網 高235公分。 (三)社會女子甲組:對排球運動有興趣之女性,皆可自由組隊報名,網高224公分。 (四)社會女子乙組:凡曾經於高中以上參加過各級聯賽甲組之選手,每隊不得超過兩位, 網高220公分。 十、比賽方法: A、比賽制度採三局二勝制。前兩局每局25分,第三局15分,均採取落地得分制。 B、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以分組單循環制或分組雙敗淘汰制預賽,決賽籤表於預賽 比賽結束後,依大會現場公布時間公開抽籤決定之。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循環賽計分方式亦同。不實施 技術暫停,維持每隊每局二次暫停,每次三十秒的暫停時間。 十二、比賽用球:採用MIKASA MVP-200彩色合成皮球。 十三、報名方式:自即日起依下列程續向詹清安老師辦理報名。 (一) 繳交報名費:將報名費新台幣1200元以郵政匯款方式繳費。 竹山郵局(郵局代號700) 帳號:04012210439593 戶名:詹清安。 (二)限時掛號郵寄報名:將下列兩項文件以限時掛號信寄交「55768南投縣竹山鎮桂林里 加正四巷5號 詹清安老師收」 1. 報名表。 2. 寫上隊名的匯款收據影本。 (三)報名成功與否,將每週定期於比賽專屬網站: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公布 (四)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5年7月30日(星期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為無 效,恕不受理。 若報名費未完成事先繳交者,視同無效報名。 (五)比賽相關洽詢電話:南投縣竹山鎮體育會總幹事 王守和 先生 0912-647988 南投縣竹山鎮體育會排球負責人 詹清安 老師 0939-172214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國民小學主任 王 業 老師 0933-498703 十四、賽程抽籤:於95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3:30在延平國小會議室舉行,請各隊務必 派員參加,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領隊、裁判會議:於95年8月10日(星期四)在延平國小會議室舉行,下午3時為領 隊會議,4時為裁判及工作人員會議,請各隊及裁判、工作人員務必參加。 十六、裁判人員:裁判長請新豐國小吳武漳主任擔任,並由南投縣政府提名數位裁判擔任 。外縣市裁判願義務協助者,請於裁判會議準時報到,接受編組。 十七、開幕典禮:訂於95年8月12日(星期六)上午9時於延平國小活動中心舉行。 十八、頒獎典禮:各組名次決定後,於大會隨即頒獎,不舉辦閉幕典禮。 十九、獎勵辦法:各組取前四名頒發獎金、獎盃、紀念獎品。獎金額度視經費籌措情形於 賽期接近時公告於網站。 二十、經 費:大會舉辦經費由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籌集,各參加單位經費一切自理。 廿一、附 則: (一)如同一單位報名兩隊以上,請以區別性較高之隊名報名,勿以A、B隊;甲、乙隊;紅 、藍隊……等命名。 (二)球員出賽必須穿著有明顯號碼之球衣出場比賽。 (三)球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軍人補給證、學生證或公司識別證等 含有照片及姓名之證件正本參加比賽,以備查驗核對用。 (四)比賽開始前應由教練或隊長向記錄員確認出場運動員姓名、號碼及上場陣容。 (五)合法之抗議由各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 文件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五千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大會認定抗議成立,退還保證金並審 理抗議,否則沒收保證金充為大會基金。 (六)賽程表所訂定時間及場地僅供參考,各球隊正確參賽時間及場地以大會現場廣播為準 。逾開賽時間未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七)報名表一經寄出,只可於領隊會議更改。參賽隊伍若欲更改參賽選手名單,必須於領 隊會議時做更改登記,逾時無效。未參加領隊會議之隊伍,如有隊員重複報名兩隊之情形 ,由大會依賽程順序將該隊員保留於先出賽之隊伍,另一隊則必須刪除,避免開賽後爭議 。 (八)比賽期間如遇颱風,則順延一週辦理。 (九)參賽隊伍於該隊第一場比賽前,請先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十)本比賽不提供選手村,僅於網站上公布參考旅社資訊,敬請各隊自行安排。 (十一)有關競賽規程請上網查詢,各隊賽程表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請上【奇摩家族 南投縣竹山鎮排球推廣協會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之「檔案庫」中下載資料】。 (十二)請參賽者自行衡量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酌予修正之。 貼的有點亂~ 大家自己上網站看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59.14
carolfriend:有要報嗎?? 07/19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