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SMU-V-CLU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09年第十屆竹山盃全國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推廣排球運動,促進全民健康身心,提供「以球會友」之球隊聯誼機會。 以排球運動為中心召集人潮,發展南投縣竹山及鄰近地區之觀光產業,提供競技與交流、 運動與休閒、觀光與農特產品推廣等多重功能,營造具有濃厚鄉土及人文特色的排球運動 嘉年華會。 二、指導單位:依秩序冊及現場公布為準。 三、贊助單位:依秩序冊及現場公布為準。 四、協辦單位:南投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社寮國中、延平國小、前山國小,其餘依秩序 冊及現場公布為準。 五、主辦單位:南投縣竹山鎮排球推廣協會。 六、比賽時間:2009年8月14至16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南投縣竹山鎮延平國民小學、社寮國民中學、前山國民小學,以三校之體 育館室內球場進行。 ^^^^^^^^ 八、比賽組別:國中以上即可報名參加。選手可跨組報名不同之隊伍,但同組之內限報名 一隊,每隊以12人為限。 (一)社會男子甲組:有志挑戰高水準競技之男性,皆可自由組隊報名。網高243公分。 (二)社會男子乙組:以交流聯誼為主要目的。每隊不得超過兩位男性球員曾參加過高中以 上各級聯賽甲組、特優級、企業聯賽、亞青盃或其他國際正式比賽,35歲以上不在此限。 女子球員可自由加入。網高243公分。 (三)社會女子組:以女子球員交流聯誼為主要目的。每隊不得超過兩位球員(自由球員除 外),曾參加過大專特優級、亞青盃或其他國際正式比賽,30歲以上不在此限。網高224公 分。 九、比賽方法: A、比賽制度採3局2勝制。前兩局每局25分,第三局15分,均採取落地得分制。 B、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以分組單循環制或分組雙敗淘汰制預賽,預賽比賽結束後 ,依大會現場公布時間公開抽籤決定決賽之賽程。 十、比賽規則:參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2009-2012年最新公布之六人制規則,服裝規 定依據本比賽之附則實施。突發性之特殊狀況,依本比賽交流聯誼之特性由現場裁判或審 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十一、比賽用球:採用MIKASA MVP-200彩色合成皮球。 十二、報名方式:自即日起依以下手續向黃世勇先生辦理報名。 (一) 繳交報名費:將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以匯款方式繳費。 彰化銀行竹山分行 帳號:59490100239800 戶名:南投縣竹山鎮排球推廣協會 迳匯款 時務必請註名隊伍名稱 (二)限時掛號郵寄報名:將下列兩項文件以限時掛號信寄交 540 南投市中興路616號3 樓 黃世勇先生 收 1. 報名表:報名表一經寄出,除明顯之筆誤與繕打錯誤可於領隊會議修改之外,不得變 更選手名單。 2. 寫上隊名的匯款收據影本。 (三)報名成功與否,將於截止日期前後公布於比賽專屬網站: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四)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7月27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為無效,恕不 受理。 若報名費未完成事先繳交者,視同無效報名。 (五)比賽相關洽詢電話: 比賽規畫、場地、裁判事項洽詢:王 業(0933-498703) 球隊報名及匯款事項洽詢:黃世勇(0932-687651) 交通及住宿服務洽詢:林宏宇(0935-387002) 十三、賽程抽籤:7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在延平國小會議室舉行,請各隊派員參加 ,未到者由大會依據去年名次安排為種子隊,其餘位置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賽前會議:8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及8月15日(星期六)上午7:30在延平國小體 育館舉行。請各球隊代表、裁判、工作人員準時參加,以便瞭解本比賽之特色及單行規定 。 十五、裁判人員:請南投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吳武漳先生擔任裁判長,並聘任南投縣裁判 。外縣市裁判願協助執法者,請於8月3日(星期一)前主動電洽王業表示意願。 十六、開球儀式:本屆比賽不舉行開幕典禮,以8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延平國小 活動中心正在比賽之隊伍參與開球儀式,邀請鎮長及地方賢達主持。 十七、頒獎典禮:各組名次決定後,於大會隨即頒獎,不舉辦閉幕典禮。 十八、獎勵辦法:各組取前四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十九、經 費:大會舉辦經費由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籌集,各參加單位經費一切自理。 廿、附 則: (一)大會將免費提供自行車,讓選手及家人朋友於賽程空檔時深入竹山之特色景點及優質 廠商,主辦單位將製作導覽地圖與景點介紹資料,歡迎善加利用。借用者須押證件,並自 行注意安全。 (二)隊名中英文不限,但為方便廣播及行政作業,大會有權加以簡稱。如同一單位報名兩 隊以上,不得以兩隊混合之隊員參加比賽。 (三)服裝:除自由球員外,上衣樣式必須全隊一致,且有明顯之號碼。球衣上毋須顯示隊 名,報名之隊名亦毋須與球衣相同。為求安全,禁止以別針固定號碼布。腰部以下之短褲 與鞋襪不須全隊統一。 (四)證件:球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軍人補給證、學生證或公司識別證等 含有照片及姓名之證件正本參加比賽,以備查驗核對用。 (五)教練及其他隊職員可由報名表中之12位球員兼任。 (六)合法之抗議由各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文件連 同保證金新台幣五千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大會認定抗議成立,退還保證金並審理抗議 。大會宣判後,如尚有球隊有異議,可於判決宣布後三十分鐘內依相同手續再提出申訴。 (七)未參加領隊會議之隊伍,如有隊員重複報名兩隊之情形,以第一次上場比賽之隊伍為 準。敬請各參賽隊伍於報名前妥善協調出賽人員。 (八)比賽期間如遇足堪停止上課之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依大會另行公告之時 間及地點進行比賽。參賽隊伍若交通受困無法及時出席,敬請主動以電話告知大會。 (九)參賽隊伍可先至各場地比賽,再派員至延平國小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領取相關 資料及紀念品。 (十)本比賽不提供選手村,僅於網站上公布參考旅社資訊,敬請各隊自行安排住宿。 (十一)有關競賽規程請上網查詢,各隊賽程表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請參閱【奇摩家族 「南投縣竹山鎮排球推廣協會」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之「檔案庫」】。 或點閱【奇摩部落格 「這是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vVEQ2XqZQxCZMMbRbg5DlsDJ】 (十二)因保險公司承保運動競賽意願低,本比賽主辦單位不另行投保。請參賽者自行衡量 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酌予修正並隨時公告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9.33
slshorty:好想打 可是我是不是在實習>< 06/06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