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lshorty:好想打 可是我是不是在實習>< 06/06 14:53
2009年第十屆竹山盃全國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推廣排球運動,促進全民健康身心,提供「以球會友」之球隊聯誼機會。
以排球運動為中心召集人潮,發展南投縣竹山及鄰近地區之觀光產業,提供競技與交流、
運動與休閒、觀光與農特產品推廣等多重功能,營造具有濃厚鄉土及人文特色的排球運動
嘉年華會。
二、指導單位:依秩序冊及現場公布為準。
三、贊助單位:依秩序冊及現場公布為準。
四、協辦單位:南投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社寮國中、延平國小、前山國小,其餘依秩序
冊及現場公布為準。
五、主辦單位:南投縣竹山鎮排球推廣協會。
六、比賽時間:2009年8月14至16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南投縣竹山鎮延平國民小學、社寮國民中學、前山國民小學,以三校之體
育館室內球場進行。
^^^^^^^^
八、比賽組別:國中以上即可報名參加。選手可跨組報名不同之隊伍,但同組之內限報名
一隊,每隊以12人為限。
(一)社會男子甲組:有志挑戰高水準競技之男性,皆可自由組隊報名。網高243公分。
(二)社會男子乙組:以交流聯誼為主要目的。每隊不得超過兩位男性球員曾參加過高中以
上各級聯賽甲組、特優級、企業聯賽、亞青盃或其他國際正式比賽,35歲以上不在此限。
女子球員可自由加入。網高243公分。
(三)社會女子組:以女子球員交流聯誼為主要目的。每隊不得超過兩位球員(自由球員除
外),曾參加過大專特優級、亞青盃或其他國際正式比賽,30歲以上不在此限。網高224公
分。
九、比賽方法:
A、比賽制度採3局2勝制。前兩局每局25分,第三局15分,均採取落地得分制。
B、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以分組單循環制或分組雙敗淘汰制預賽,預賽比賽結束後
,依大會現場公布時間公開抽籤決定決賽之賽程。
十、比賽規則:參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2009-2012年最新公布之六人制規則,服裝規
定依據本比賽之附則實施。突發性之特殊狀況,依本比賽交流聯誼之特性由現場裁判或審
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十一、比賽用球:採用MIKASA MVP-200彩色合成皮球。
十二、報名方式:自即日起依以下手續向黃世勇先生辦理報名。
(一) 繳交報名費:將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以匯款方式繳費。
彰化銀行竹山分行 帳號:59490100239800 戶名:南投縣竹山鎮排球推廣協會 迳匯款
時務必請註名隊伍名稱
(二)限時掛號郵寄報名:將下列兩項文件以限時掛號信寄交 540 南投市中興路616號3
樓 黃世勇先生 收
1. 報名表:報名表一經寄出,除明顯之筆誤與繕打錯誤可於領隊會議修改之外,不得變
更選手名單。
2. 寫上隊名的匯款收據影本。
(三)報名成功與否,將於截止日期前後公布於比賽專屬網站: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四)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7月27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為無效,恕不
受理。
若報名費未完成事先繳交者,視同無效報名。
(五)比賽相關洽詢電話:
比賽規畫、場地、裁判事項洽詢:王 業(0933-498703)
球隊報名及匯款事項洽詢:黃世勇(0932-687651)
交通及住宿服務洽詢:林宏宇(0935-387002)
十三、賽程抽籤:7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在延平國小會議室舉行,請各隊派員參加
,未到者由大會依據去年名次安排為種子隊,其餘位置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賽前會議:8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及8月15日(星期六)上午7:30在延平國小體
育館舉行。請各球隊代表、裁判、工作人員準時參加,以便瞭解本比賽之特色及單行規定
。
十五、裁判人員:請南投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吳武漳先生擔任裁判長,並聘任南投縣裁判
。外縣市裁判願協助執法者,請於8月3日(星期一)前主動電洽王業表示意願。
十六、開球儀式:本屆比賽不舉行開幕典禮,以8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延平國小
活動中心正在比賽之隊伍參與開球儀式,邀請鎮長及地方賢達主持。
十七、頒獎典禮:各組名次決定後,於大會隨即頒獎,不舉辦閉幕典禮。
十八、獎勵辦法:各組取前四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十九、經 費:大會舉辦經費由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籌集,各參加單位經費一切自理。
廿、附 則:
(一)大會將免費提供自行車,讓選手及家人朋友於賽程空檔時深入竹山之特色景點及優質
廠商,主辦單位將製作導覽地圖與景點介紹資料,歡迎善加利用。借用者須押證件,並自
行注意安全。
(二)隊名中英文不限,但為方便廣播及行政作業,大會有權加以簡稱。如同一單位報名兩
隊以上,不得以兩隊混合之隊員參加比賽。
(三)服裝:除自由球員外,上衣樣式必須全隊一致,且有明顯之號碼。球衣上毋須顯示隊
名,報名之隊名亦毋須與球衣相同。為求安全,禁止以別針固定號碼布。腰部以下之短褲
與鞋襪不須全隊統一。
(四)證件:球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軍人補給證、學生證或公司識別證等
含有照片及姓名之證件正本參加比賽,以備查驗核對用。
(五)教練及其他隊職員可由報名表中之12位球員兼任。
(六)合法之抗議由各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文件連
同保證金新台幣五千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大會認定抗議成立,退還保證金並審理抗議
。大會宣判後,如尚有球隊有異議,可於判決宣布後三十分鐘內依相同手續再提出申訴。
(七)未參加領隊會議之隊伍,如有隊員重複報名兩隊之情形,以第一次上場比賽之隊伍為
準。敬請各參賽隊伍於報名前妥善協調出賽人員。
(八)比賽期間如遇足堪停止上課之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依大會另行公告之時
間及地點進行比賽。參賽隊伍若交通受困無法及時出席,敬請主動以電話告知大會。
(九)參賽隊伍可先至各場地比賽,再派員至延平國小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領取相關
資料及紀念品。
(十)本比賽不提供選手村,僅於網站上公布參考旅社資訊,敬請各隊自行安排住宿。
(十一)有關競賽規程請上網查詢,各隊賽程表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請參閱【奇摩家族 「南投縣竹山鎮排球推廣協會」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之「檔案庫」】。
或點閱【奇摩部落格 「這是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vVEQ2XqZQxCZMMbRbg5DlsDJ】
(十二)因保險公司承保運動競賽意願低,本比賽主辦單位不另行投保。請參賽者自行衡量
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酌予修正並隨時公告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