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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好累 直接用打的 大學法於94年12月28日修正通過第33條學生會可向學生收取會費, 學校應依學 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因此本學期可收取會費, 以辦理學生活動用。 大學法相關法條詳閱網址如下: http://law.moj.gov.tw/fn/fn4.asp?id=31683 不過... 其實法令這種東西如果有人關心 真的是很有趣的事情 可以很理直氣壯..... 不過等到下學期真的要強制收錢 要收多少又是問題 因為全部人都要交 所以..... 250/學期 可能就要考量一下了 大家都要記得繳會費喔 ^^ 議長 ps 貼一篇外校的文章討論 http://bbs.kfut.edu.tw/phpbb2/viewtopic.php?p=2962&sid=ed502afcf 264f356b5e8ed2137a93f67 (請自己連起來) 或縮短連結的 http://0rz.net/ca18m -- God, grant m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The Serenity Prayer for Smok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6.208 ※ 編輯: iamalfred 來自: 220.131.235.131 (03/12 21:20)
iamalfred:看的懂我在寫啥鬼嗎 03/13 01:03
sm3489:我看不懂...版主可以D了 03/13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