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lfred (帥哥養成A計畫)
看板CSMUSC
標題學生會的功能(中央大學 林保全1999)
時間Thu Mar 22 15:31:34 2007
綜觀學生會的功能有三大項:
一、事務性:如清理海報牆--廣宣部
清理腳踏中--福利部
辦議員選舉--祕書部
住宿白皮書--祕書部
其他...
二、大型活動:如敦親睦鄰計劃
淞濤新生營
舞會
三、爭取學生應有的福利,權益~~可以歸為福利部吧!
『以上三大項難道非學生會做不可嗎?』
『再說真的有必要全由學生會負責嗎?』
『事實上是不需要的』
就拿事務性和大型活動來說吧!學生會不作難道學校就放著不管嗎?不會的!!
只是學校希望所有的事都交由學生會去做,有問題由學生會負責~~所以才變成
學生會必須做的事務(當然,價值是由他所擔負的責任而增加的,學生會也因為
多了這些工作才顯得更有價值。)
至於第三項『為同學爭取應有福利、權益。』
我不客氣的說一句話----學校同學真的關心同學的權益嗎?
而且歷任學生會有何建樹?
很多時候都是這樣:學校同學反應某些問題--->學生會知道了就向學校問原因
--->然後把原因『代學校說明』po在 BBS上。這樣就沒了
而且很多事都是年年發生:學校有改善了嗎?宿舍沒水沒電這還不照常發生!
就拿十三舍前面正待移植的大樹來說吧!被修剪了,根都被斷了準備移到國
鼎圖書館。我們才知道學校做了這樣的事才去問是什麼原因....學校為什麼
不事先就告知同學?說明道路要拓寬而那棵樹正好檔在路中央,所以才要移
走。一定要學生會去關心、幫學校『擦屁股』!!
想一想是不是這樣......
我不客氣的說一句~~那一天學生會沒了最害怕的,最要擔心的不是學生,
而是學校,到時候淞濤新生營、清理海報牆、清理腳踏車、都要自已來
做錯事了,沒有學生會這代罪羔羊或是擋箭牌......校方可就慘了!!
我相信校方也是很了解這個道理才是,所以學校在很多地方應該是要支
持學生會的,但是今天學校在一個重要的地方不給學生會方便,就是學
生會費的收取上,相信在學生會做過事的人都了解,學生會的經費來源
可以說全部是學校發下來的,每一年學校都會給一筆錢讓學生會去作事
,這樣聽起來似乎相當不錯,可是相信在學校有參加社團的同學都知道
活動的經費只要是像學校申請,都要在活動之前申請,活動後要報帳,
其實辦活動本來就是這個樣子,帳目要清清礎礎才是正確的、該有的態
度,但是學生會的經費使用上有一個比學校社團還要嚴格的限制,那就
是他經費的使用上是比照行政單位,也就是說他有經費審核的制度,每
一年都會就當年度的經費使用的情形來定下年度學生會可以用的金錢數
額,就因為如此,學生會的手上可以動用的經費從一開始大約每年
一、二百萬,逐年刪減到現在的五十萬左右....。
而且受到的限制很多,更重要的他附帶產生的重大影響,
你可以動用學生會向學校申請的錢去辦示威遊行嗎?!!
學生議員可以義正言詞的說--我要代替全校同學管好學生會的經費嗎!!
以上兩者是很令人為難的,因為學生會不可能開一個要對學校進行示威遊
行的預算報給學校,要學校核準然後拿這筆錢去對校方示威遊行,這是第
一個因難。再說也不能開一筆這個款項然後一年不用,等著績效審核不過
吧!
至於學生議員代替學校同學管好學生會的經費這一點,我相信很多議員都
是很心虛的,因為錢的來源不是學生,而是學校撥下來,這全不干學生的
荷包,試問學生議員不是很為難嗎?
但是就目前所有的學生會相關組織,沒有一個學校的學生會是可以自已收
學生會會費的,而且也沒有學校幫學生會代收學生會會費。這不是有無法
源依據的問題,而多半是學生會沒力量收,而學校不願意代收。
學校不願意代收原因是什麼我不清礎,但我剛自一位學長那得知有一所大
學原本是由學校代收學生會會費,但是大學法修正後,學校反不再代學生
會收學生會費----所以這不是大學法有無修正的問題,而是學校到底有沒
有那個雅量,願不願意幫學生會收這筆錢。
至於學生會自己收學生會費,那是更不可能的,這涉及到『公平性』的問
題,很簡單--如果全校六千多人有一位同學沒交學生會會費,學生會可以
強迫他交嗎?學生會要如何為全校同學交代!!維持這最起碼的『公平性』
此外,我要提出其他更重大的問題,那就是學生會延續的問題,這深深受
到現行制度的影響,我還是要強調一點去年競選時我強調過是,政府是最
差,最沒效率的組織,學生會模仿政府的行政體系注定他有一條曲折,無
能的未來,首先我們要認清一件事,政府必需要有一個無上的權力,他對
外代表國家,更重要的是對內要有超越其他力量的主控權,他之所以能順
利運作是有一套超越政黨、利益團體的『公家機關』。如果阿扁當年選上
台北市長而沒有這一個正常、還可稱建全的台北市政府的組織,當中上萬
名的公務人員正常的處理公務----這樣會有什麼結果?
無疑的,任何事都是需要學習的,阿扁當年成為台北市市長他花了多久的
時間在學習如何擔任一個政府的首長?
現在中大的學生自治組織分為學生會行政中心和學生議會兩大部份,這兩
個組織在學生會法規彙編當中是全歸在學生會長之下,學生會長代表學生會
和學生議會,所有的運作都是模仿政府的模式。學生議員每半年改選一次,
任期一年、學生會會長每年選舉一次任期也是一年。如果不討論其他的,
大家想想,一個議員和一屆的學生會會長如果之前接觸過學生會,他要多
久的時間去學習,學生會內部組織的運作、以及和校方的溝通??不要忘
了,學生會的幹部和議員都是學生啊!治理台北市是阿扁的工作、他的職
業是政治家,也就是說他當選後的任務很單純就是先學習市政的運作。
阿扁有一批職業是『公務員』的人幫他執行政見,可以從其他的公務機關
或是學界選出已有相當經驗的幕僚、部會首長。學生會呢?
我沒有一個肯定的答案,只是學生會有一點和政治上很像的地方,那就是
『首長走了,機乎所有的有經驗的人都一起離開』少有人能留下的。
今天學生會會長或是幹部及我們的議員,大家都是學生、有課業要忙
、有的還兼其他的社團成員的角色,給學生會的成員一個時間去學習好嗎
?三個月好不好(扣除寒暑假大約三個月,也就是說半年好了),算一算吧
!大概再開個三次常會就要準備懈任了,換一批新的學生議員來,說不定
學生會會長也同時換,好了--一切重新開始。
學生會對外代表全校學生這個爭議應該不大,但是對內他有絕對的力量嗎?
答案絕對是『沒有』,學校的每一位同學都是個獨立的個體,學校的社團
都有獨立的運作權利和自由。學生有一定的力量,但是
『學生會絕對不是學生政府』,
另一個與學生會運作上重要的問題是學生議會方面,學生議員的選舉方式
衍生成目前學生議會淪為審核預算的工具,這其實和學生議員的任期也有
非常大的關係,和整個學生自治組織的制度關係更大
相信很多人對我的話有很多的疑問,認為我的語氣太嚴太狠了、太誇張了,
或許吧!但是綜觀最近兩屆的學生議會開會的情形不得不讓我下這個結論。
大家認為學生議員的責任是什麼?監督學生會的運作,好吧!如何監督?監
督學生會的經費運用嗎?監督學生的活動情形嗎?監督選舉時的開票作業嗎
?經費運用的問題我已在前面講過,學生會辦活動不是用同學的錢,用的是
學校下來的錢,這樣我要問一個問題如果你是學生會的一員你全心全意的要
為同學辦一個好的活動但是卻被學生議員以這是學校同學的錢,我們要代同
學監督,你的金錢使用~~如果是你,高不高興呢?當然,在辦活動之前所有
的學生會幹部心裡上都是有準備的,然而..坦白說還是會有很大挫折感,會有
一點點的難過吧!試問有多少議員在懈任之前知道他們審的是學校下來的錢?
一定有人不知道!監督學生會的活動成果嗎?請問標準在那裡?又可以用什
麼方式懲罰活動不佳的學生會(很可能活動辦完,學生會的任期就到了...)
監督選舉的開票作業嗎?這一屆的學生會在上學期選舉後直接開票,之前沒有
通知學生議員到場(這一任學生會的幹部還有幾位是學過議員的...)真不可思議
!!而議會的監察委員也沒有主動到場進行監票作業,這也是始無前例的(希望
學生會這次的選舉不要又忘了..)而那次的選舉結果還是照樣承認(我個人
很信任『這一屆』行政中心,但是選舉開票的作業不能不慎重)。為什麼會
有這樣的情形發生?不外是我之前提到的,學生議員和學生會幹部的任期太
短了,沒有那個時間去學習....。
學生議員淪為審預算的工具,這真的不是我危言聳聽,看現在的常會最重要
的工作,不都在作審核預算、他所花的時間占了百分之90以上?剩下的就是
聽學生會幹部的報告--這有什麼意義?學生議員有人比學生會幹部了解情況
嗎?(是有學生議員很進入狀況的,就是擔任過兩屆學生議員,或是在學生會
行政中心作過事的。)
如果不是學生議會祕書處把會議記錄公部在BBS 上,其他同學會知道嗎?
有議員會在班上告訴系上同學常會中作了什麼決議、學生會幹部報告了那些
事嗎?
講了這麼多,這大致上是目前比較重大的問題,包括了學生會傳承的問題、學
生會會費的問題、學生會議員和學生會幹部不熟悉學生運作的問題,
其他的如議會的各委員會功能不彰、學生議會議選舉時的政見99%為空頭支票
....等等,在這我就不提其他的只提一個選舉時的政見多成為空頭支票來談,
我相信有很多人很有興趣。
為什麼學生議員的選舉政見99.9%是空頭支票?其實很簡單,因為學生議員是
由各選區,也就是以系為單位選出,如果你有意參選而以為系上爭取權益為
政見,可以的--這權益是什麼?為系上爭取辦活動的機會嗎?--當個幹部絕
對比議員強,如果是反應同學生活上的不便,希望學生議員不要把問題丟給
學生會的幹部。為同學監督學生會的經費運作嗎?之前就說學生會的經費來
源的問題....。所以以系為單位為選區在政見上就受限,而在系上能擔選議
員人情票是決定當選與否的關鍵!雖然也是有民意基礎啦!這樣的民意基楚
多少不夠厚實就是了....
那麼議員的政見應該是什麼?『還是要爭取權益的,而且是全校性的權益。』
我認為學生會要有所改善,必須學生會行政中心和學生議會同時進行,不外四
項重點:
一、擴大學生會的代表性:也就是議員資格的擴大,不只代表系上,也要能
代表社團,或是其他自治性團體。
二、學生會必須有穩定的經費來源,而且學校同學都有繳交學生會費,不論
這收的金額是多是少,經費多有多的好處,經費少可以做能力以內的事。
三、學生議會議員的任期要延長。
四、學生會行政中心和學生議會的功能要徹底檢討、不適合的要放棄、少的要
主動爭取。
在這我就這四點說明我想到的作法但提到最多的會是第四項,而最受爭議的也
將是第四項,先說明前三項:
第一項:擴大學生會的代表性,除了以系為單位外,我們必須議員在政見上是
以全校為考量....所在選區制之外亦當有不分選區的議員產生,而各
自治性組織的成員,如各宿舍的舍長代表、各系系代、或是各校級會
議代表、伙委會的成員....等等
我認為這些人亦可以、亦有資格成為議員的當然人選,因為他他除了
有民意基礎,而且平常就主動的關心學校的情形,或是與同學的生活
有切身關係。在這裡,或許有人會質疑這樣在選票上會有重覆的情形
,或是在選舉的方式上會有困難。其實這些都是沒必要擔心的,在這
些小問題上玩文字遊戲是很沒意義的,如果擔心選票的重覆性有不公
的情形~~那補選制度似乎應該第一個廢除,因為如果一個人在選舉和
補選的時候都有去投票,而他選出兩個人都是同一屆的議員----能說
他不合現行的法令嗎?而且,參與學生自治組織不是在搞政治,他純
是為同學的熱情所趨,不要把現在政治上的骯髒面和目前的學生自治
組織連在一起--這是大大的侮辱學生會的每一成員......。
而在不分選區制方面的選舉方式,我認為可以與分選區制同時進行,
只要在投區時,每一位同學可以選兩個人一個是自己系上的、一個是
系外的就可以了,做法上不會有問題才是。
第二項:學生會會費的收取:這是一定要收的,他的影響在之前就說過了,很
希望學校主動的代收,不然這將衍生很多後續的問題。
第三項:學生議員的任期要延長:這在之前也提很多次了,他的重要性我一直
強調,學生議員需要時間去學習相關事務的運作,至於任期要延長到
多久,我個人認為二年,一年的時間學習,一年的時間指導新進成員
並引導議會運作這樣差不多,如果超過這期間,議員當久了也是會彈
性疲乏的,那樣反而會影響開會的氣氛....
議員任期延長二年,很多問題就會減少(雖然還是會有問題,但相對目
前的情形,會改善很多)包括,對議事過程的不了解,對如何跑學校行
政單位反應同學的需求,各委員如何運作這些議員很重要的工作...。
第四項:學生會行政中心和學生議會的功能要徹底檢討、不適合的要放棄、少
的要主動爭取。討論到這我要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學生會的功能,
我的主張是三大功能:事務性活動、大型活動、為同學爭取權益和應
有的褔利三項三者要完全分開----拿褔利部來說吧!
褔利部的工作目前分為二大重點,事務性的如清理腳踏車、和向校方反
應同學的意見,學生會行政中心不要再做爭取福利和應有權益的工作了吧!
因為,這已搶了學生議員的工作了,這應該是學生議員的責任、學生議
員的義務--福利部不要代勞了,在常會還要一一的回答議員的詢問,
有沒有向學校反應啦!有沒有去把議員提的問題和學校說啊??議員
們自己有手有腳不會去問啊!學生會行政中心就管事務性的工作吧!
不然,議員會沒事做而且養成依賴學生會行政中心的情形。
學生會也不是一個辦活動的組織----為什麼學生會一定要辦活動?
有沒有人想過這問題?還是理所當然學生會一定要辦活動才是學生會?
把事務性的工作交由行政中心去作,為同學爭取福利和權益的工作、任
務就交給學生議會的議員吧!至於大型活動就不要辦了--我是說學生會
就不要主動接手了。但是像這一屆學生會行政中心辦了很多很不錯的活
動,如果有團體有興趣,或是有很好的活動企劃可以用一定的機制和學
生會溝通,由學生議會通過經費的使用後,可以動用學生會的經費、學
生會再發動或是由發起的單位聯合全校的團體大家一起來做。
像現在這一屆學生會的成員陣容如此的堅強,如此『強勢』的是很難找
的,沒有人能保證還會有這樣的陣容出來,我們不能事先就對學生會的
功能作一個適當的取捨,而依然以這一屆的標準去要求未來的學生會,
這不會是學生會之福,全校同學的福利也很難保障的。
後記:
這一篇不算短的文章,造成了很多不同的聲音,學生會的人和學生會以
外的同學亦對我的文章提出很多的質疑並表示不滿,由於這只是我個人
的想法,自然有不盡理想的地方,有造成大家不便的地方,請原諒....
寫到後面,很多地方和題目已經不合了,回想當初開寫之時抱持的想法
是『這世界上沒有人是不可以取代的、也沒有一個組織是不可以被取代
的』進而想到--學生會也應該是可以被取代的!單純的認為只要有一個組
織能出來發揮學生會的三項功能,學生會就沒有必要如此的下去,或許
有一天,學生會的各個事務皆有社團願意代為完成,有一個團體能讓全
校有心的成員參與,在當中討論相互合作,共同籌劃全校性的活動、而
學生議會能克盡職責為全校同學謀取福利,爭取權益,三大功能各自獨
立,這樣有多好!但是這樣是不容易的,首先,學校同學要接受一個大家
不能接受的想法那就是學校不再有學生會會長這個職務,直接把現在的
學生會變成一個辦全校性活動的單純組織----這一屆的學生會,如果還
有那個衝勁,還有那份心----改弦易轍,請一起加入學生議會吧!
或者離開組一個全新的社團,以服務中大的全體吧!
至於我,可能有心也為力了,自從大一的時候被前會長拉入學生會
轉眼已經兩年了,分別在行政中心和學生議會待過,對學生會實在有一
豉難以割捨的感情,特別是行政中心--可以說一整個大二的重心所在,
更重要的是在當時面臨的挫折感那是來自於議會、來自於其他對學生會
不滿的同學,來自於期望與現實的落差,我放棄了很多我值得追求的事
物、在進入議會接下祕書部的工作後,暑假中一個月回學校將近十次,一
個人在議會會辦整理作了全面的清掃,把會辦裡的擺設除了書櫃之外全部
換了一個佈置,在製作學生會的檔案的同時把議會的舊資料都翻了....
然而,當日的熱情現在早已不在....我有時候很自責,不應該修太多的
課,如果不這樣我花在學生會的時間可以更多....不至於到現在,很多之
前想做的事都沒完成....而現在已經彈性疲乏了也不大想去做了
未來的中大學生會會成為什麼樣子,我不知道....
學生會自成立以來就不斷的有理念上的衝突,學生會要辦活動還是要進
行單純的自治事務,也有兩者兼得的....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
學生會到目前七屆的歷史中有三位學生會會長中途被二一、不只中大的
學生會如此,各校都差不了多少,就是東海大學學生會----這辦活動是
全台有名的組織,上學期正副會長一齊被二一學生會組織多災多難似是
學生會的共通性吧!
但是,只要學生議員肯就我說的,延長議員的任期為二年,同步擴
大學生議會的代表性,至少維護同學權益和福利的工作有人去作,這樣
就夠了。
學生會不需要每一屆相互比較,以活動的多少、優劣為學生會好壞的評
價依據,如果每一位同學以活動多少、好壞為依據----我寧願他是一個
幫學校打掃環境的純服務組織。最重要的是福利有沒有人去作,事務性
的工作有沒有完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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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ˍ◣ iamalfred is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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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malfred:儘管是這麼久的文章 看到還是有點會心一笑 XD 03/22 15:31
推 JJLi:不是會心一笑而已,看的心很痛哪… 03/22 20:50
→ JJLi:我快退下祕書的職位了,但我什麼都還沒學會… 03/22 20:51
→ JJLi:還是覺的,我們模彷政府的運作模式,真的好嗎? 03/22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