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名 : 棒球版
發文注意事項
1 本板宗旨乃求良好之討論空間,增加棒球板友間之情誼,
冀望各位勿以互相攻訐為樂,擅發不當文章或推噓文影響
他人閱讀文章情緒,板主裁定後違者依相關板規處置。
2 發表文章必須選用適當的分類標題,並於標題後空一格訂
定標題,若無適當可表達文章旨意之標題,可自行創製標
題,但請以合宜為主,發表文章不附分類標題者,原文刪
除不另行公告。(刪除前板主將標記S提醒)
3 請勿討論、徵求以非法方式線上收看球賽之連結與辦法。
[國際賽期間亦同](如PPS、WEBTV、博弈、Justin 等;
MLBTV、HiChannel則不在此限),違者板主得逕行刪除
文章不另行通知。 *2010/5/3修改
4 張貼新聞請勿OP,OP者將遭刪文。
板 規
一、本板不歡迎字數過少的文章,注音文、灌水文、無關板旨文、
豪洨文以及各種求檔求連結文。
字數過少:總字數少於30字,或者內文行數低於三行,轉貼評
論文章及網路連結亦同。
字數過少說明:
空白文直接劣退
經S警告後5分鐘
1~9字 ->劣退
10~19字 ->水桶15日 (含灌水文則水桶30日)
20~29字 ->直接刪文
統計方法: 網址、標點符號、表情符號不算字
英文單字算一個字
注音文:除非無法以正常文字表現者得使用注音,推文仍受此規範。
灌水文:單純增加文章數之無意義文或重複、無義字詞比例過
高(如第三行、第二行、賀一行等無義贅字)者。
無關板旨文:不適於本板發表或有適合該文章之看板者。
豪洨文: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
提供錯誤訊息,因而引起板友爭執者。
違反者依情節輕重警告或水桶辦理
二、轉貼他板、網路文章請徵求當事人同意並附上出處,請勿剽竊
他人著作;更不可以任何方式公布站內信件或水球紀錄等。
*2010/5/13新增
三、禁止使用公告類別發文。
四、發文請重視品質,勿以量取勝、或多次刪除文章規避限制。30
分鐘發文限制為三篇,一日發文限制為10篇,一個月內(30日
,非以月份計)發文限制數為 120篇,張貼新聞亦同。IP相同
五、轉貼非新聞文章(如邊邊角角、奇摩名家等專欄文章),由於
並非新聞,因此請在轉貼後書寫心得 (按大 E修文即可書寫)
或其他相關內容,書寫字數詳見板規一之規定。
六、推噓文、發文內容勿涉及國罵、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暗喻字
眼亦同。
七、推噓文、發文可使用暱稱形容不特定球員、球隊、人物及團體
、媒體,但切勿以負面不雅之暱稱呈現之。(如以陰x形容陳偉殷)
八、推噓文、發文請勿內含政治文、黑特文、廣告文、注音文、他
板賭盤、商品交易文、張爸文等,或在文章、推噓文中吵架、
引戰,及將他板恩怨帶入本板。更嚴禁利用編輯竄改、刪除文
章推噓文內容,影響他人發言權利。(明顯違反板規者,如:公
佈私人資料、提供非法連結者不在此限)*2011/1/19修改
九、請勿重複在多篇文章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或使用推文
娃娃,或在同一篇文章中洗推噓文。違者依情節輕重處15日
以上水桶
洗推噓文定義:24小時內同篇或多篇文章中
5個以上(包含5個)相同或相似推噓文。
但是轉播文中常常會有相似的無意義推
(ex.爽、戰歌) 故在轉播文中只要跟轉播
內容有關,則不算洗推噓文。
十、八卦文章、經發表後,板主將直接鎖文保留五日,五日後若無
新聞報導等佐證,再行處份,推文者亦同。
十一、炸裂文或相關轉播文(如"丟人文"、"失誤文")等,請在板主
認定符合規定之首篇相關文章後一分鐘申請刪除。最慢請在
板主標記 S超過五分鐘內申請刪除。
*2011/03/19修訂
P.S.
申請刪除技巧:
文章列表中按大寫T修改標題,將分類改為[刪文],
板僕看到將會檢查,如無違規事項將會盡速協助刪除歐
十二、請勿將非法之線上轉播(如Justin、PPS、TVant…等)之收看
網址及辦法直接公布於推噓文、文章(包含簽名檔)中。
*2010/5/3新增
十三、放水球員的無關棒球文章(如陳致遠上綜藝節目),若噓文數
達到X3則刪文處理。
*2010/7/27投票通過
十四、關於祭品文,板主收入精華區存查。事件之等待發生期限最
長為1年,如超過一年者或是發無意義之祭品文將視情節給
予水桶至劣退不等之處分。如祭品文未兌現者則永久水桶。
(水桶至達成 兌現為止)
自2012/09/28開始實施,過往之祭品文不符合此規範。
十五、禁止"惡意偽裝成他隊球迷,引發板友間紛爭"等等...之惡意偽
裝成他隊球迷之言論,文章亦同。累犯者加重處分
*2011/8/3投票通過
十六、發錢文總金額需達1000P以上,違者視情結嚴重大小 給予水
桶或劣退處分
以上條文初犯依情節輕重採警告至水桶15日至一個月不等之處分,
一個月內累犯板規者(不限條)或故意鬧板者,將採取水桶一至三
個月,或劣退處分。最高採取永久水桶處分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2012/06/09修訂
另外,原使用者ID經禁止討論後,如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
推噓文,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查禁分身ID,並得將原使用者ID
及分身ID同時加上15日水桶(若分身有觸犯板規則另外加總之);情
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轉ID_Multi處理。
*2010/4/30新增
*除以上板規外,請勿違反中華民國任何法律,否則法律責任自負。*
對判決有疑議請當事人先找判決之板主,之後仍有疑議者可至申訴板
(CourtBasebal)申訴
(一)
目前中職的窘境就是
有某幾隊不想養球場,
然後年年喊解散,
才會讓幾支球隊經營不下去,
現在我反而比較希望明年中職能夠解散
然後重新組一個全部大財團接手的球隊
(當然用心經營的LAMIGO 跟 統一可以繼續經營)
這樣每支球隊都有固定的練習球場,球隊設備也齊全
有健全的制度,對球員的保護周到,
嚴懲放水的球員,才會真正做到改革,
不然只會反反覆覆不斷有球隊解散,然後換人接手
變成一種畸形的棒球文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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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
覺得這位作者寫得頗貼切,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
真的還有人想看棒球嗎? 每個球員都會有自己的
夢,希望台灣的職棒能向其他國看齊,也能繼續
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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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果只算轉播權利金、門票等收入
目前台灣所呈現的體育市場並不大
但事實上如果把簽賭的部分加進去
這市場就會可怕的大
目前台灣職棒球團總收入不到10億元
但職棒簽賭市場的全年賭金規模卻在數百億以上
意思是大家現在看到的「市場」可能是實際市場產值的不到10%
這產生了兩個很嚴重的問題
第一是簽賭市場的人只要撥出1%的錢就是數億元
球員的薪資對照組頭的酬謝金簡直寒酸到極點
除了未來還有夢要打日職、MLB的球員外
很難不會動心
第二是球團因為撈不到這部份的利益
大企業當然沒有興趣
簡省打球變成了主流
所以打了20多年依然是草創的模樣
這種草創又隨時風雨飄搖的德性下
好球員拒絕加入中職是必然的結果與趨勢
所以政府要救職棒
並不需要拿錢
只要立法讓職棒聯盟可以合法經營職棒簽賭
再透過嚴格的監視避免假球發生
簽賭金合法地變成球員的薪水跟球隊收入
這麼一來球員就不再那麼容易被收買
大企業也會對職棒有興趣
簡省打球就會變成歷史
鄉民也可以不用花時間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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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
總覺得台灣職棒總是有許多弊端,政府其實可以像南韓
一樣發展自己的文化,相信轉型我們的棒球文化,不僅
能讓打假球的機率降低,也能讓真正想打球的球員有空
間發展他的才能,而不是像現在的這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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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今年的日本職棒選秀又有3位來自台灣的優秀青年好手(張奕、陳傑憲、楊家偉)提出申
請挑戰日職,這樣的人數或許不是歷年旅日台灣球員最多,不過,越來越多的球員選
擇提早離開這個土生土長的地方,寧願選擇加入日職,第一時間也不考慮中華職棒,
點出了台灣棒球的問題。
中華職棒大聯盟明年將過24歲生日,這個已經「成年」的聯盟除了要在營運部分加強
許多之外,恐怕還要面對台灣優秀球員出走的問題,才不會淪為「次級聯盟」。
讓我們想想,為什麼這些國中畢業的球員必須忍受語言不通與想家的思念,到外地打
球呢?
原因不外乎,想打職棒,但國內環境太差!
若在日本高中畢業或是日本大學畢後,被日本職業球團相中的話,可以不受洋將資格
限制,增加自己在日職的優勢,此外,在日本待久了,日語功力提升,就算以後不打
球,還是有許多出路。
因此,越來越多過去國內職棒著名教練,選擇讓第二代赴日打球,也不考慮讓「他們
」留下,這對喜愛中華職棒以及台灣棒球的球迷來說,留不住這些優秀的台灣球員是
一件難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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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
看到第三篇類似這樣的文章,真心覺得台灣的棒球似乎無法挽救,
縱使有心但是我們無力,而有力的人卻無心。日本、南韓這些國
家都能為自己的文化,不光只是棒球層面都做的面面俱到,台灣
為什麼不學習呢? 再這樣下去叫台灣的球員球迷情何以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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