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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名 : 棒球版 發文注意事項 1 本板宗旨乃求良好之討論空間,增加棒球板友間之情誼, 冀望各位勿以互相攻訐為樂,擅發不當文章或推噓文影響 他人閱讀文章情緒,板主裁定後違者依相關板規處置。 2 發表文章必須選用適當的分類標題,並於標題後空一格訂 定標題,若無適當可表達文章旨意之標題,可自行創製標 題,但請以合宜為主,發表文章不附分類標題者,原文刪 除不另行公告。(刪除前板主將標記S提醒) 3 請勿討論、徵求以非法方式線上收看球賽之連結與辦法。 [國際賽期間亦同](如PPS、WEBTV、博弈、Justin 等; MLBTV、HiChannel則不在此限),違者板主得逕行刪除 文章不另行通知。 *2010/5/3修改 4 張貼新聞請勿OP,OP者將遭刪文。 板 規 一、本板不歡迎字數過少的文章,注音文、灌水文、無關板旨文、 豪洨文以及各種求檔求連結文。 字數過少:總字數少於30字,或者內文行數低於三行,轉貼評 論文章及網路連結亦同。 字數過少說明: 空白文直接劣退 經S警告後5分鐘 1~9字 ->劣退 10~19字 ->水桶15日 (含灌水文則水桶30日) 20~29字 ->直接刪文 統計方法: 網址、標點符號、表情符號不算字 英文單字算一個字 注音文:除非無法以正常文字表現者得使用注音,推文仍受此規範。 灌水文:單純增加文章數之無意義文或重複、無義字詞比例過 高(如第三行、第二行、賀一行等無義贅字)者。 無關板旨文:不適於本板發表或有適合該文章之看板者。 豪洨文: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 提供錯誤訊息,因而引起板友爭執者。 違反者依情節輕重警告或水桶辦理 二、轉貼他板、網路文章請徵求當事人同意並附上出處,請勿剽竊 他人著作;更不可以任何方式公布站內信件或水球紀錄等。 *2010/5/13新增 三、禁止使用公告類別發文。 四、發文請重視品質,勿以量取勝、或多次刪除文章規避限制。30 分鐘發文限制為三篇,一日發文限制為10篇,一個月內(30日 ,非以月份計)發文限制數為 120篇,張貼新聞亦同。IP相同 五、轉貼非新聞文章(如邊邊角角、奇摩名家等專欄文章),由於 並非新聞,因此請在轉貼後書寫心得 (按大 E修文即可書寫) 或其他相關內容,書寫字數詳見板規一之規定。 六、推噓文、發文內容勿涉及國罵、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暗喻字 眼亦同。 七、推噓文、發文可使用暱稱形容不特定球員、球隊、人物及團體 、媒體,但切勿以負面不雅之暱稱呈現之。(如以陰x形容陳偉殷) 八、推噓文、發文請勿內含政治文、黑特文、廣告文、注音文、他 板賭盤、商品交易文、張爸文等,或在文章、推噓文中吵架、 引戰,及將他板恩怨帶入本板。更嚴禁利用編輯竄改、刪除文 章推噓文內容,影響他人發言權利。(明顯違反板規者,如:公 佈私人資料、提供非法連結者不在此限)*2011/1/19修改 九、請勿重複在多篇文章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或使用推文 娃娃,或在同一篇文章中洗推噓文。違者依情節輕重處15日 以上水桶 洗推噓文定義:24小時內同篇或多篇文章中 5個以上(包含5個)相同或相似推噓文。 但是轉播文中常常會有相似的無意義推 (ex.爽、戰歌) 故在轉播文中只要跟轉播 內容有關,則不算洗推噓文。 十、八卦文章、經發表後,板主將直接鎖文保留五日,五日後若無 新聞報導等佐證,再行處份,推文者亦同。 十一、炸裂文或相關轉播文(如"丟人文"、"失誤文")等,請在板主 認定符合規定之首篇相關文章後一分鐘申請刪除。最慢請在 板主標記 S超過五分鐘內申請刪除。 *2011/03/19修訂 P.S. 申請刪除技巧: 文章列表中按大寫T修改標題,將分類改為[刪文], 板僕看到將會檢查,如無違規事項將會盡速協助刪除歐 十二、請勿將非法之線上轉播(如Justin、PPS、TVant…等)之收看 網址及辦法直接公布於推噓文、文章(包含簽名檔)中。 *2010/5/3新增 十三、放水球員的無關棒球文章(如陳致遠上綜藝節目),若噓文數 達到X3則刪文處理。 *2010/7/27投票通過 十四、關於祭品文,板主收入精華區存查。事件之等待發生期限最 長為1年,如超過一年者或是發無意義之祭品文將視情節給 予水桶至劣退不等之處分。如祭品文未兌現者則永久水桶。 (水桶至達成 兌現為止) 自2012/09/28開始實施,過往之祭品文不符合此規範。 十五、禁止"惡意偽裝成他隊球迷,引發板友間紛爭"等等...之惡意偽 裝成他隊球迷之言論,文章亦同。累犯者加重處分 *2011/8/3投票通過 十六、發錢文總金額需達1000P以上,違者視情結嚴重大小 給予水 桶或劣退處分 以上條文初犯依情節輕重採警告至水桶15日至一個月不等之處分, 一個月內累犯板規者(不限條)或故意鬧板者,將採取水桶一至三 個月,或劣退處分。最高採取永久水桶處分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2012/06/09修訂 另外,原使用者ID經禁止討論後,如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 推噓文,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查禁分身ID,並得將原使用者ID 及分身ID同時加上15日水桶(若分身有觸犯板規則另外加總之);情 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轉ID_Multi處理。 *2010/4/30新增 *除以上板規外,請勿違反中華民國任何法律,否則法律責任自負。* 對判決有疑議請當事人先找判決之板主,之後仍有疑議者可至申訴板 (CourtBasebal)申訴 (一) 目前中職的窘境就是 有某幾隊不想養球場, 然後年年喊解散, 才會讓幾支球隊經營不下去, 現在我反而比較希望明年中職能夠解散 然後重新組一個全部大財團接手的球隊 (當然用心經營的LAMIGO 跟 統一可以繼續經營) 這樣每支球隊都有固定的練習球場,球隊設備也齊全 有健全的制度,對球員的保護周到, 嚴懲放水的球員,才會真正做到改革, 不然只會反反覆覆不斷有球隊解散,然後換人接手 變成一種畸形的棒球文化而已.... ============================================= 心得 : 覺得這位作者寫得頗貼切,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 真的還有人想看棒球嗎? 每個球員都會有自己的 夢,希望台灣的職棒能向其他國看齊,也能繼續 蓬勃發展!! ============================================== (二) 如果只算轉播權利金、門票等收入 目前台灣所呈現的體育市場並不大 但事實上如果把簽賭的部分加進去 這市場就會可怕的大 目前台灣職棒球團總收入不到10億元 但職棒簽賭市場的全年賭金規模卻在數百億以上 意思是大家現在看到的「市場」可能是實際市場產值的不到10% 這產生了兩個很嚴重的問題 第一是簽賭市場的人只要撥出1%的錢就是數億元 球員的薪資對照組頭的酬謝金簡直寒酸到極點 除了未來還有夢要打日職、MLB的球員外 很難不會動心 第二是球團因為撈不到這部份的利益 大企業當然沒有興趣 簡省打球變成了主流 所以打了20多年依然是草創的模樣 這種草創又隨時風雨飄搖的德性下 好球員拒絕加入中職是必然的結果與趨勢 所以政府要救職棒 並不需要拿錢 只要立法讓職棒聯盟可以合法經營職棒簽賭 再透過嚴格的監視避免假球發生 簽賭金合法地變成球員的薪水跟球隊收入 這麼一來球員就不再那麼容易被收買 大企業也會對職棒有興趣 簡省打球就會變成歷史 鄉民也可以不用花時間酸了 =========================================== 心得 : 總覺得台灣職棒總是有許多弊端,政府其實可以像南韓 一樣發展自己的文化,相信轉型我們的棒球文化,不僅 能讓打假球的機率降低,也能讓真正想打球的球員有空 間發展他的才能,而不是像現在的這種情形。 ============================================ (三) 今年的日本職棒選秀又有3位來自台灣的優秀青年好手(張奕、陳傑憲、楊家偉)提出申 請挑戰日職,這樣的人數或許不是歷年旅日台灣球員最多,不過,越來越多的球員選 擇提早離開這個土生土長的地方,寧願選擇加入日職,第一時間也不考慮中華職棒, 點出了台灣棒球的問題。 中華職棒大聯盟明年將過24歲生日,這個已經「成年」的聯盟除了要在營運部分加強 許多之外,恐怕還要面對台灣優秀球員出走的問題,才不會淪為「次級聯盟」。 讓我們想想,為什麼這些國中畢業的球員必須忍受語言不通與想家的思念,到外地打 球呢? 原因不外乎,想打職棒,但國內環境太差! 若在日本高中畢業或是日本大學畢後,被日本職業球團相中的話,可以不受洋將資格 限制,增加自己在日職的優勢,此外,在日本待久了,日語功力提升,就算以後不打 球,還是有許多出路。 因此,越來越多過去國內職棒著名教練,選擇讓第二代赴日打球,也不考慮讓「他們 」留下,這對喜愛中華職棒以及台灣棒球的球迷來說,留不住這些優秀的台灣球員是 一件難過的事。 ========================================================================== 心得 : 看到第三篇類似這樣的文章,真心覺得台灣的棒球似乎無法挽救, 縱使有心但是我們無力,而有力的人卻無心。日本、南韓這些國 家都能為自己的文化,不光只是棒球層面都做的面面俱到,台灣 為什麼不學習呢? 再這樣下去叫台灣的球員球迷情何以堪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3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