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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EJWCV9D ] 作者: October29 (小刺蝟)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南部]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晚間工讀生 時間: Fri Aug 19 14:30:52 201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星期二~星期日(排班制)  星期二~五 17:00-21:00  星期六&日 08:30-17:00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98元/hr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每月十日前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5號)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館務管理、環境維護、文書處理。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79828258 負責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張乃千 公司名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公司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F 公司電話:(07)711-0628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汪社工  (07)711-0628   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00 / 13:30-17:30來電詢問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2位 補充事宜 ◎其他: →需設籍於高雄市之18歲以上弱勢家庭之日間部在學學生,需有駕照。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單親或清寒戶) ◎通知:◎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98 元。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41.2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41.239
October29 :日間部的學弟妹如果有符合資格可以來應徵:) 08/19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