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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_BA 看板 #1CVzMa5z ] 作者: joyce715 (庭儀) 看板: NCCU_BA 標題: 2010 CUBL比賽規章(09/02更新) 時間: Fri Sep 3 00:49:37 2010 2010 CUBL比賽規章 政大男子籃球聯盟比賽規章(2010/09/02更新) 一、參賽資格: 1.參與球隊以系或是所為單位,有大學部之研究所學生併入系隊,無大學部之研究所學生 以所為單位。 2.參加隊伍需繳交4200元報名費以及800元保證金,保證金將於賽季結束後退還。 3.球員必須為本校大一到大四(含延畢)以及研究所學生。 4.轉系生可以選擇一系參加,惟選定後,不得更改之,且須在賽事進行前全員登錄時註 明。 5.雙修生與輔系生不得參加非本系之球隊。 6.研究所學生只可參加與大學部系所相同之系隊。 7.體保(優)生上場時間為兩節,以節數計算。 二、賽制: [例行賽] 1.分成AB二組,組內循環打一次例行賽結束之後,各取前八名交叉對戰進入季後賽。 2.每隊一星期進行一到三場比賽。 3.球隊在每組比賽名次,依據其勝負場數,以所得積分計算,即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 得一分(包括人數不足判定失敗者),棄權得零分。 4.若兩隊積分相同,則以該兩隊之比賽勝負,判定名次。 5.此三隊以上積分相同,先以三隊對戰組合勝負判定名次,若仍分不出勝負則以對戰之  商率判定勝負。 [季後賽] 1.A1vs.B8 A2vs.B7以此類推交叉組合,每個對戰組合採三戰二勝制。 2.四強賽皆在體育館(視體育館租借時間再作修定)。 三、球賽紀錄: 1.每場比賽時由聯盟官方紀錄台,負責填寫紀錄紙及計時工作。 2.賽後,勝者將發給紅色紀錄單,敗者將發給黃色紀錄單。 3.賽後請二位裁判和記錄員簽名,以示負責。 四、比賽規則: 1.比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中午的12點到14點、星期一10點到12點,地點為六期球場、河堤 球場;星期四中午12點到14點、星期五12點到14點和18點,地點為體育館。 2.賽程之訂定,將在聯盟球季開始前訂出。請有問題之球隊,於9/24開幕戰前提出,日後 非正當理由不得請求更改時間。 3.球季間,若因考試或是上課因素,可請求延賽(調賽視同延賽),但請求延賽之隊伍 須在比賽時間前三天(不含當天)23點59分59秒前po板告知賽務組,並與他方隊伍及 裁判記錄台,約定延賽時間,逾期不受理,需照常出賽;無正當理由者,未告而未出 賽之隊伍以惡意棄賽論。 4.若賽前天候條件不佳,無法正常進行比賽,則由賽務長於賽事進行前半小時決定是否舉 行比賽;如果比賽中途下雨,由當場裁判裁定是否繼續比賽,若無法繼續比賽,則由裁 判宣布停碼表時間,擇期繼續比賽。延賽時間由雙方隊長與裁判共同協調。 5.因場地受限、賽程吃緊,本屆例行賽可延賽次數為改為2次;季後賽可延賽次數照常2  次。 6.各隊須於開賽前十分鐘繳交該場比賽十二名上場球員名單,以便紀錄台作業,所有球 員必須為聯盟登錄球員,繳交後不得變更。 7.球員資格如與聯盟記錄不符,經對手檢舉並查證屬實,該場比賽以輸球論。賽後檢舉 無效。 8.比賽時各隊請著顏色款式統一之球衣褲,未著球衣褲者不得上場。球褲號碼須與球衣 相符。 9.開賽分為四節,至第三節互換球籃。 10.每節各10分鐘,延長賽一次5分鐘,中場休息時間5分鐘。比賽進行中犯規、違例不 停錶;各節最後一波和比賽結束前2分鐘停錶。 11.各隊應於賽前辦妥一切出賽事宜,比賽時間開始逾15分鐘未到者,該場比賽即以棄權 論。若兩隊在15分鐘內皆未到場,則兩隊皆視為棄權。 12.爭球情況為輪替球權。 13.比賽最後以得分高者為勝隊。 14.前場次比賽完,主辦單位有權要求隨即進行下一場比賽,請各隊確實注意。 15.團隊犯規每節分開計算,第五犯時進入加罰狀態。延長賽則延續第四節之犯規次數。 16.選手換人及要求暫停方式: *暫停及換人皆需由場下的隊職員向紀錄台請求,不得由場上的球員向裁判請求。 [換人] A.比賽當中皆不限次數,但須向紀錄台提出換人要求,經裁判同意後,方可換人。 B.在雙方死球時皆可換人。 [暫停] A.每隊上半時允許請求兩次暫停、下半時允許請求三次暫停,每一延長賽可請求一次暫 停。未使用的暫停不得移至下半時或延長賽使用。 B.掌握球權時之死球狀態,方可要求暫停。 C.暫停時間為30秒。 *在最後一次或僅只一次罰球,主罰球員可處理球之後,球隊請求暫停或替補,若該次 罰球成功,則兩隊均可暫停替補。 *若罰球後有伴隨中線界外球的罰則,無論罰球是否成功,則兩隊均可暫停或替補。 *於第四節或任何延長賽的最後兩分鐘,被准予暫停的球隊是 -中籃後的非得分隊 -獲得後場界外球的一隊 暫停後發中線界外球。 16.比賽中若有球員受傷,應讓該球員至場外休息,並派另一名球員立即替代上場,不得 因受傷人員延誤比賽。 17.聯盟不提供比賽雙方賽前練球場地及時間。非當場比賽之球隊,不得進入球場。 18.比賽已結束之球隊,應迅速離開球場,不得藉故停留場內。 19.其餘規則均比照10/1前的FIBA籃球規則。 五、獎懲與申訴: 1.若球員單場被吹判兩支技術犯規,得禁賽一場(下一場比賽)。 2.如有發生鬥毆事件,或被判定為奪權,得禁賽五場。 3.聯盟冠軍頒發冠軍獎盃,亞季軍則頒發獎盃一座。 4.若出現惡意退賽之情況,每次扣除四百元保證金,累積達二次者退出聯盟, 保證金及報名費不予退回。 六、注意事項: 1.請各系遵守聯盟各項規定,聯盟將會嚴格執行每一個項目。 2.聯盟保留修改章程的權利。 3.每個參賽隊伍都須新派出一名裁判和一名記錄台,未出滿兩者之隊伍扣除八百元保 證金。 2010 CUBL -- ※ 編輯: joyce715 來自: 218.168.127.93 (09/03 00: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4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