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身為補習班的老師,
不管是導師也好授課也好還是輔導老師都一樣,
都不應該跟學生有過於親密的關係,尤其是替孩子向家長圓謊。
一者是補習教育本來就以成績進步為第一考量,
學生的生活教育、人格塑造等等,絕對不會也不該是補習班要處理的,
補習班也沒有這種能力去處理。
這絕非是推諉卸責的說法,但客觀現實是,如果孩子在學校一天八小時,
回家十多個小時,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都無法改變什麼,
試問一週不到10個小時的補習班又可以做到多少?
當然學生的心理狀況與他的成績表現有相當之關連性,
惟充其量老師應該只是扮演和家長溝通的角色,
應該讓家長決定該怎麼處理,畢竟,就算你如何地關心學生,
孩子終究不是你所生養的,率爾地依自己的想法去處理孩子的事情,
萬一事情的發展不如預期,我想沒有任何老師擔待得起這樣的責任。
二來如果對特定學生特別關照,
不怕其他學生認為老師偏心特別只注重某位同學嗎?
補習班不是家教,相信如果有服過兵役擔任過領導幹部的(小弟當兵時是輔導長),
應該非常清楚帶領一個團體,最要緊的就是要做到公平,
即便你心裡特別喜歡或關心某位同學,但表面上你還是應該要做到一視同仁。
總的來說,國高中生的孩子會做出什麼意想不到的事永遠都是無法預測得到的,
誠如小弟班上某位國二女生,去交了個高一男朋友,跟家裡鬧革命,
翹家翹課樣樣來,當然那些擦槍走火出人命的狗屁倒灶後續發展,
補習班也只能讓放手請家長把孩子帶回家處理...
或許聽起來有點冷漠吧,但繳學費的是家長不是孩子,
就算很多家長真的很不可理喻,但畢竟孩子是他的...
補習班老師的責任就是顧好成績,其他的適度關心就好,
讓自己去淌些沒有必要的混水,恐怕對自己跟孩子都不會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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