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n0236:她要求的是花一個月的時間去交接,一個月後才會把薪水一併 05/15 14:18
→ yan0236:給.至於打卡是電子刷卡,所以我根本沒有紀錄可以留.她今天 05/15 14:19
→ yan0236:早上打電話說她已經跟老闆討論過了,只給我半薪.我想說算了 05/15 14:20
→ yan0236:,也不想再跟這間補習班有所牽扯了. 05/15 14:20
推 sowilo:為什麼很多人都願意鼻子摸摸就算了,讓壞老闆繼續荼毒下一 05/15 15:09
→ sowilo:個員工呢? 05/15 15:09
→ yan0236:我並不是想讓下個員工繼續受害,但是她堅持補習班人力調度 05/15 19:09
→ yan0236:是因為我請假浪費的,她說這是補習班無形的損失,所以我想問 05/15 19:10
→ yan0236:如果有法律可以幫我站得住腳的話,我當然會去爭取. 05/15 19:10
推 hao5:直接找勞保局申訴即可 不需要任何證明 扣薪是違法的 05/15 20:14
→ hao5:無論今天造成公司損失與否 是由法官決定他可以告你 05/15 20:14
→ hao5:但是他不可以扣住你薪水 只要你有上班事實就必須給薪 05/15 20:15
→ hao5:如果您在台中市請寄信給我我幫你轉到相關工會處理 05/15 20:16
→ hao5:他要你完成交接的工作期間時數他仍必須繼續約定給薪 05/15 20:17
推 BOYISH:老師也許可以把問題拿去法律版問問看 也許會有解答 05/15 20:49
推 callmedance:當然是不能扣薪 基本常識 把勞保局電話拿給他 05/15 22:49
→ callmedance:他就會直接發你薪水了 補習班不會想惹麻煩的 05/15 22:49
→ callmedance:看他拿公司法嚇你就知道他根本沒法律常識 05/15 22:50
→ callmedance:公司法主要是用來約束公司對外商業行為與對內體制的 05/15 22:51
推 fjstephen:不用擔心拉,一通電話打去勞工局,或是親自到勞工局跑一趟 05/16 09:43
→ fjstephen:包準把錢給你,很多老闆都嘛是員工面前一個樣,勞工局面前 05/16 09:44
→ fjstephen:一個樣,你怕,他比你更怕,老闆無非是想省點錢跟省點麻煩 05/16 09:45
→ fjstephen:而已,萬一你給他惹麻煩,他馬上就投降,生意人求財啦,勞工 05/16 09:47
→ fjstephen:求工資 05/16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