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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的密度實驗中 若測量水的質量為20.0克 水的體積為20.0立方公分 請問用水的質量/水的體積得到水的密度應該寫: (A)1 (B)1.0 (C)1.00 公克/立方公分 到底該怎麼紀錄才正確? 原本認為小數點以下一位除以一位,應該會得到兩位的數字(即選C) 但是又覺得質量與體積的".0"為估計值,但將兩者一除得到".00"非估計而來 似乎寫".00"沒有意義,故維持原本的一位估計值即可(即選B) 查了許多參考書發現ABC三者皆有人寫 所以想來請教板上的各位前輩該如何紀錄才正確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79.182
chenshaoken:國中的估計值是測量上的估計值 所以只取一位 07/30 12:45
LaiFan:估計值是一"位",並不是一個數字,指的是最小單位的下一位 07/30 15:26
LaiFan:一般都是使用十進位,所以我們會針對下一位來取十等份估計 07/30 15:27
LaiFan:但是一等份不見得是0.1,若你的尺是3cm一個單位,一等份是0.3 07/30 15:28
LaiFan:估計值可能是2個數字,但扔然是一位 潘達老師也曾分享過.. 07/30 15:29
eric0929:談到估計值 小數點後一位即可 08/02 07:28
eric0929:以前我上到這邊不清楚時 我會去參考一下有效數字的觀念 08/02 07:28
Ascene:照化學的書來說是要取最少位有效數字, 因此這裡要取3位 08/1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