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is (小蕭)
看板CS_TEACHER
標題Re: [請益] 關於提離職的時間點
時間Sat Jun 18 03:56:38 2011
※ 引述《sckyl ()》之銘言:
: 這個月初剛進一個私人文理補習班
: 雖然了解到補習班不太可能準時下班的生態,
補習班就是這樣ㄚ....不然你問熊貓大
廣義來說每一行都是這樣,與其說被凹時間
到不如想說那些時間花的有沒有價值
拿我自己來說晚1小時是家常便飯
偶爾晚個30分會覺得提早下班
準時真的超難得好像偷跑一樣
我的FOCUS總是放在工作是否完成
問題是否解決,不知不覺時間就過了
聽說還有人開會到3點的,我還算小咖而已
廢話一堆,我想說的是不建議拿這個當成去留的標準
更重要的是在這行有沒有發展有沒有學到東西
對公司有什麼貢獻,公司又能給你什麼別人沒有的
老闆常跟我說:他只是提供一個舞台,剩的靠自己
或許大補習班能提供更多培訓,但伴隨而來的一堆麻煩事也不少
這是一條不歸路,早點看清或許更好
就算要走,除了薪水該學到的也要拿走成為將來的能量
不管是否相關產業,多少還是有幫助
例如和上司同事的相處....諸如此類
: 但從上班到現在,幾乎每天下班都會超過半小時的時間
: 如果是因為工作上的事情,我能夠體諒,但都是在聽老師抱怨學生或家長
: 覺得明明一整天工作都結束了,還被人家耗在那邊
: 不因此付加班費就算了,但這種被占便宜的感覺很不喜歡
: 如果我想做到七月底就好了的話,請問何時提離職是比較好的時機?
: 因為我覺得提早告知是禮貌,也想留一些時間給補習班找新老師
: 這樣大家好聚好散不要撕破臉
: 我自己本身是應徵 面試到錄取只花了兩天的時間
: 其實他沒有多做任何的培訓 觀摩了兩天後就馬上丟班給我教了
: 我原先的計畫是想在七月底的時候跟他們提出離職
: 然後希望可以做到下個月十號領薪水(順便這十天也給他們找新老師)
不知道您任職多久了,最好翻一下勞基法相關規定再提早一些
雖然私人企業不太"信到"至少在法律上和人情上站的住腳
做到10號有什麼特殊意涵嗎.....做到月底比較好算錢吧,交接也比較方便
過10天再去領錢就好(我同事離職是這樣)
7月底要走的話大概現在就可以說了吧
直接了當的說,太迂迴反而尷尬
不過真正原因千萬不要提,說什麼生涯另有規劃
或要回鄉發展之類的會比較好些,最後關頭大家都留個好印象
僅供參考
: 這樣會太晚提出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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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or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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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53.141
推 zaipinl:對 就直接說不適合補習班這個行業 看開要轉行 06/18 04:30
推 binbinthink:唉...我就是跟老闆說我自己不適合補習班這行業,想離開 06/18 09:35
→ binbinthink:了,結果還要被罵,叫我留下的人...... 06/18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