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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應徵行政櫃檯工讀生 當初簽約3個月為試用期 時薪100元,於試用期過後,視能力調薪 但在試用期間,從行政櫃檯工讀生變成安親班老師 學生數共25人,3-6年級混班,諸多版本,無助教協助 時薪一樣是100元 由於變成了安親班老師,也被告知要參與補習班的開會 但開會不算薪水!! 因為與當初簽約的工作內容不符, 我在10月份下旬便提離職,告知11月中學生段考後走人 但老闆不放人,他說 1.就算是工讀生還在適用期,離職也要1個月前提 2.安親班老師至少要做滿一學期才能換人 3.提醒我要負責任,我走了沒人接這項工作 再者,每次處理完學生與做完例行性的清潔工作後, 往往已超過晚上10點,但老闆居然說補習班工作時間只到9點半, 我超過的時數不算錢!! 請問關於以上安親班的一切,都屬合理?還是凹很大XD 因為第一次接觸安親班老師這份工作,有許多不懂的地方, 請各位前輩不吝賜教,由衷感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1.111
vvbird:撇開道德問題, 要求你提前一個月提離職, 應該是基於勞基法 12/22 09:41
vvbird:如果是基於勞基法, 那根本就沒有什麼叫適用期 12/22 09:41
zhanpeggy:勞基法 工作滿3年 一個月前提離職 12/22 13:01
diego99:勞基法:3個月內你只要提離職就馬上可以離職 12/22 14:36
diego99:只是為什麼時薪100元的安親工作有人要做... 12/22 14:37
legendbrian:神經,就老子不爽幹,最後錢又不是進你口袋,負責任個屁~ 12/23 06:51
legendbrian:若沒事先簽什合約,就痛快的一走了之 12/23 06:52
zerodot:還蠻可怕的耶~~ 12/23 22:07
jill:也太誇張了,孩子快走吧! 12/28 21:14
ablackz:講道德?他給你的薪水跟人數有道德可言嗎? 01/11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