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siby1:所以板主的暱稱是在罵誰嗎?? 05/25 21:52
→ exsiby1:我不覺得這告得成 因為他的言行舉止造成我的質疑"是神經病 05/25 21:54
→ exsiby1:嗎?"這在法律上是可阻卻違法 況且當事人並沒有要求我道歉 05/25 21:55
→ exsiby1:可推測他可能根本不在意 又或是他相當在意 那直接去告我 05/25 21:57
→ exsiby1:那完全是我跟他之間的事情 板主要求"我要跟他道歉"不然水 05/25 21:57
→ exsiby1:桶 容我直說一句"多管閒事" 要嘛你就直接依板規水桶 要嘛 05/25 21:59
→ exsiby1:就當沒看到 什麼叫作給我和解的機會= =???那是我跟他之間 05/25 21:59
→ exsiby1:的事 我有沒有道歉&他接不接受&在這個板浸水桶是三件不相 05/25 22:00
→ exsiby1:關的事 竟然可以扯在一起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至極.... 05/25 22:01
→ exsiby1:至於那位L 我認為他的行為可接受公評並不合乎待人處事之常 05/25 22:04
→ exsiby1:理 除我之下推文 以及板主的水桶一週可以見得 那麼我的質 05/25 22:06
→ exsiby1:疑"是神經病嗎?" 則有相當充份的理由提出 怎麼可以說我是 05/25 22:08
→ exsiby1:在用難聽的字眼罵人呢??神經病只是一種精神疾病的通稱罷了 05/25 22:08
推 evilangel666:版主是在給你台階下阿~ 君不見棒球板一堆人被告 05/25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