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sko:幹的好同學 10/07 16:20
推 walkwall:未來應該是一位好律師 10/07 16:26
推 oklulu:女生沒受傷吧? 好勇敢~ 10/07 16:56
→ oklulu:還好店員有趕快報警!服務業的工作很難做 10/07 16:57
推 smartfen:跟喝醉的不用多說..直接報警 10/07 16:58
推 syforever:我只覺得 她第一時間怎麼不是先報警?那樣做其實有危險吧 10/07 17:10
→ syforever:醉漢=無法講理的狀況,何必正面衝突呢@@ 10/07 17:11
推 tonyhsie:看新聞的畫面 覺得那女生也太敢了.... 10/07 17:43
推 naoko22:雖然勇氣可嘉~但是不鼓勵 10/07 17:49
推 haichun:我有個法律系的姊姊..老是跟我搬法條..一付法條就是天下的 10/07 18:26
→ haichun:態度.. 看人爭執時也搬法條.. 好像希望吵得愈兇愈好一樣.. 10/07 18:26
→ haichun:話說.. 遠房親戚有家暴的事情也搬法條.. 結果什麼事情都沒 10/07 18:27
→ haichun:有解決.. orz .. 覺得新聞中的法律妹直接對峙蠻危險的.. 10/07 18:29
→ barttien:應該默默走出店門報警,有些事情發生後想挽回都來不及 10/07 18:32
推 jack0124:他的處理方式不是最好 我替學解擔心一下 10/07 18:45
推 neawen:勇氣可嘉,不過看影片真是讓人捏把冷汗@@~ 10/07 19:17
推 valentino:看到醉漢抓她脖子時替她擔心了一下 不過覺得她很了不起 10/07 19:35
→ valentino:一股衝勁就從夜校考上法律系 只是處理方式不是很恰當 10/07 19:37
→ ketsukuo:對醉鬼搬法條? 沒被拿刀捅算她命大╮(﹀_﹀")╭ 10/07 20:22
→ BardOrpheus:勇氣可嘉 可惜生長在台灣... 10/07 21:37
推 RoroyaZoro:這種做法叫找死XD 10/07 22:05
→ RoroyaZoro:跟醉漢講理就跟在八卦板談理性是一樣的 痴心妄想 10/07 22:06
→ RunDLL32:初生之犢不畏虎 10/07 22:14
→ RunDLL32:真的,離酒醉的遠一點 10/07 22:15
推 birdd:幸好那女生幸運 不然不知道醉漢會做出什麼事 10/07 22:16
推 blueberrypie:傻傻的~要見義勇為~還是手機先拿出來報警再去吧= = 10/07 22:19
推 kkumi:跟醉漢講法條有用的話何必後來再報警? 10/08 00:11
→ nycat:有勇無謀。 10/08 10:22
→ marzuka:正妹也太熱血了吧 不過女生體力上還是弱勢 安全重要 10/08 10:41
→ snowtoya:呃,說犯恐嚇罪也算搬法條嗎?這不是常識嗎? 10/08 10:42
推 tarepa:當律師不錯,當檢察官可能動不動就要移送人吧 XD 10/08 15:39
推 Lancedragon:搬法條的實質效益只有激怒對方 這不叫熱血叫自以為是 10/11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