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ain0422:這叫偷嗎.... 11/03 09:39
推 seamosshsu:這是搶劫吧=.= 11/03 10:09
推 meijoyce:絕對是搶不叫偷 11/03 10:12
推 zucca:這用竊盜起訴是想壓案子嗎? = = 11/03 10:28
推 kof70380:這明明是強盜罪 11/03 11:18
→ barttien:強盜罪+1 11/03 11:57
推 BLACKLAGOON:強盜+1 擺明欺負女孩子 要店員有巨石的體格他敢搶嗎 11/03 13:20
推 apo90:這是搶劫,居然會變成竊盜? 11/03 16:33
→ Snoopy1111:如果只是單純的把貨物從架上拿走,沒有對店員施以強暴 11/03 16:39
→ Snoopy1111:脅迫致使不能抗拒,就不構成強盜;非使用不法腕力直接 11/03 16:40
→ Snoopy1111:自店員身體控制中的貨品搶走就不構成搶奪。故由新聞中 11/03 16:41
→ Snoopy1111:的敘述看來,的確是竊盜無誤。 11/03 16:41
推 jack0124:害我想到 竊盜 搶奪 還有強盜 有甚麼差別的問題了 11/03 17:58
推 seth02788:全部抓起來槍斃 11/03 20:32
推 jay730808:民眾錯誤,業者的廣告詞是不是也該反省? 11/03 23:43
→ jay730808:畢竟,什麼廣告都會有人相信阿! 11/03 23:43
推 blueberrypie:0.0...在我看來~算竊盜~未到強盜的的地步。 11/04 00:11
推 Kouzuki:你看到光陽的Racing廣告真的會覺得可以比渡船快嗎? 11/04 00:12
→ Kouzuki:真的覺得可以在台北中正橋殺彎鑽車找包包嗎?XD 11/04 00:13
→ Kouzuki:廣告是無辜的,缺凡思考能力的廣告閱聽人才是問題所在 11/04 00:13
→ ii9:沒錢又想請客???? 11/04 06:18
推 almondchoco:這哪是偷啊 女店員真勇敢 11/04 20:53
推 syforever:世風日下-.- 11/05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