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V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到這種文真的是很感慨,麻煩來點實際一點的說法好嗎 搬出不三不四的法律然後說這樣不對跟戰時反攻XX誓行XX的口號不是很像嗎 因為還沒有店員現身說法所以就讓小的獻醜一下巴 雖然推文已經提到大半部分了 首先第一個: 大夜現金不得超過兩千(包含硬幣跟鈔票) 那當你要我找你990的時候,是不是連來三個我就可以關門直接等天亮早班來了? 也許你會說:阿不是有周轉金?你騙我沒當過店員逆? 是阿有周轉金,這邊根據每間店業績的不同,週轉金的金額也會有所不同 以我們店來說,週轉金是六千的100&500 + 四千的硬幣 看起來好像很多,但你知道我們一晚要經手多少客人嗎? 不要太多,五十個就好,來客數五十我大概會被店長懷疑我是不是關門在睡覺了 五十個裡面也不要多,五個人一個要買早餐要買XX要XXX所以要跟我換鈔票就好了 十個990 請用你精明的算術算一下,這場該跳還是可以打完? 麻煩一下,門口清楚寫著這邊是便利超商,我們的服務有很多 帶狗散步抓狗出去清狗大便拖地掃地倒垃圾結帳補貨清潔安撫客人情緒etc 但你有看到換錢 換鈔的服務嗎? 沒有 絕對沒有 會讓客人換錢純粹是因為統x寵客人寵慣了,讓你們都以為:哦?沒零錢就去超商換阿 但這樣對嗎? 試想一下 答案我想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只是你願不願意承認 第二: 我實在不懂為什麼可以把店員比喻成工具 只是單純因為你不是店員嗎? 還是你打從有便利超商以來就這麼想了? 這樣真的很可怕,站在店員的角度,我們做得要死要活盡心盡力還時常忍受莫須有的指責 上至老闆組長經理的命令,下至顧客的感受顧客的心情我們都要兼顧到 然後一個小時還只收妳一百零三還沒扣掉勞健保或當班少錢或是高單有誤物品損毀 而且還是大眾所共同擁有的,哪裡有這麼好的工具,妳也賣幾個給我如何? 你有沒有想過,有些店員打掃門市的次數可能比打掃自己家還多 你有沒有想過,有些店員上班說話的次數可能比她跟其他任何朋友家人親人甚至愛人還多 你有沒有想過,有些店員清潔清洗東西的次數可能比清潔清理清洗自己家東西次數還多 你有沒有想過,有些店員上班展露微笑的次數可能比他其他時間展露得還多 這些得付出卻只換來一句:你只不過是個工具而已,有錢給你就要收,有東西就要賣 不然換你來當店員好了我說真的,我可以讓你那間店業績超好可是你不會想要我再去一次 站在正常人的角度,這樣的說法請問你有試著站在對方的角度想過嗎 連人與人相處最重要的同理心妳都捨棄了,我不知道在妳心裡到底還有剩下什麼 第三: 因為我想你應該不是店員也沒當過店員,所以我就跟你說一下好了 統X企業即使沒有明文寫出:我們深夜不找超過九百零錢喔揪咪^_< 但不才我待的區組曾因為這種事情經由組長請示過經理 而結果是上至經理組長店長店長娘副店以及門市其他前輩口徑一致 "大夜如果找零上有困難,可委婉拒絕客人購買東西的要求而請客人至其他門市購買" 當然也許你還是會搬出"阿就沒有明文規定是再拒絕買幾點的?" 如果你要這樣說的話,我也只能早點關掉PTT休息了 晚安了辛苦偉大的店員們,晚安了各位親愛的顧客,歡迎光臨您好請問需要些什麼呢? --
kakukaii:為什麼智力10歲還能當兵 01/31 19:21
dragonsoul:為什麼智力10歲不能當兵01/31 19:24
Cosmoswalker:可以去當總統呀~~01/31 19:25
qber: 智力10歲當然只能當兵01/31 19: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21.237
lies:抱歉 我不是在歧視店員 不過在法律上店員就是老闆的工具不 07/22 02:52
lies:是嗎? 07/22 02:52
wohoushy:假設你說的有理,所以我們也是"老闆"的工具 07/22 02:55
blackZ2:哪一條法律啊.... 07/22 02:55
wohoushy:今天"老闆"要我們不要收 請問還有什麼問題嗎? 07/22 02:55
wohoushy:怎麼凹妳都理虧的 麻煩不要拿你的邏輯來獻醜了 07/22 02:55
lies:民法僱傭契約意旨 再者你說的老闆是指統一或全家負責人嗎 07/22 02:57
lies:去超商的交易 相對人並不是店經理吧 07/22 02:58
lies:經理也是被雇用的 只不過授權範圍比店員大 07/22 02:59
IAMQQ:法律上什麼工具需要吃飯睡覺還要發薪水給它的啊? 07/22 02:59
lies:當然如負責人有授權店經理這一塊 那我是理虧的 07/22 03:00
lies:這裡的工具是指沒有決策受權只有執行責任 如同"工具"一般 07/22 03:01
IAMQQ:你打電話去問超商法務會比較快~ 07/22 03:04
jack0124:L大這樣講只是讓人無言 有些用詞放在這邊用好像不是很順 07/22 03:06
jack0124:一堆法學教授都不會像妳解釋一般生活交易行為 07/22 03:07
lies:那很抱歉 使用工具一辭並無歧視之意 是想描述無決策權而以 07/22 03:13
joyce508:哪條法律寫員工是老闆的工具的?太誇張了,員工不是人嗎? 07/22 05:50
Mosin:推lies... 他指的工具,不代表店員沒人權 07/22 06:25
Mosin: 而是指代老闆行使權利或買賣 (就上篇文所看) 07/22 06:26
Mosin:另外說這法律不三不四... 形容得不太洽當吧 07/22 06:27
Mosin:lies講的是企業方可以做的改進,也不是店員的責任 07/22 06:31
fliersky:把人當工具本身就不對了還硬凹? 某人噁不噁心? 07/22 08:54
ark:大家別這麼敏感,原po所指工具應只是要闡述便利超商之交易 07/22 09:37
ark:,店員僅是公司之手足,消費者締約之對象仍是便利超商,y 07/22 09:39
ark:故店員應不得以自我意識拒賣 07/22 09:40
tiann:自以為 07/22 13:18
wohoushy:我只是覺得連自己想要表達什麼都不知道 就拿來評論別人 07/22 13:51
wohoushy:hp都沒滿就群體嘲諷 看了真的很無言 07/22 13:51
Mosin:"某人噁不噁心"已經到謾罵了... 記得注意一下板規 07/22 20:09
gohit:工具?????? 聽到這兩個字我就很賭爛 = = 07/22 21:20
gohit:對我而言老闆和員工根本是平等的... 07/22 21:21
maikuraki56:lies講的無誤啊,一堆人連僱傭都搞不清楚 07/23 09:47
walkwall:當一個字眼大部分人看法都有歧異的時候 實在不需要強加 07/23 15:45
walkwall:自己的定義在別人身上 07/23 15:45
osenchu:一般的生活事實硬要套用法律用語 自以為很懂法律啊 07/24 21:04
osenchu:樓上硬要用"工具"來解釋的人真的是很無聊 07/24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