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nyu1025: 真的沒有隨機碼可以按,在門市罰站了20分鐘,真是謝摟 10/27 09:01
※ 編輯: conk (111.243.188.45), 10/27/2014 09:06:12
推 operaghost: 你第二段的資訊完全是錯誤的 10/27 11:59
您好,可否說明錯誤??
謝謝
※ 編輯: conk (111.243.184.104), 10/27/2014 12:46:51
→ operaghost: 不好意思,懶得再打一次直接用截圖的 10/27 13:43
推 operaghost: 因為不是直接按退貨處理這張發票,所以如果有中獎,發 10/27 13:53
→ operaghost: 票還是可以兌獎 10/27 13:53
推 WY627: 不是取消交易 所以發票仍有效 可以兌獎? 10/27 14:51
如果是電子發票:
Q1.若您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時,且有退(換)貨的需求,該如何辦理?
A: 請持您原使用的載具(如:icash/icash悠遊卡/愛心碼/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條碼)
、欲辦理退(換)貨商品至原消費門市辦理即可(若交易當時已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
則退貨時亦須憑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辦理)。 該筆交易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會
註記為退貨交易,即使該組號碼中獎也無法進行兌領。
財政部表示,統一發票中獎後,消費者若已經領取獎金,卻發生需要退換貨的情形時,
經稅捐機關查明沒有冒領獎金等違法意圖者,已領取獎金不需要繳回國庫。
1、2月統一發票(翻攝自財政部)
財政部指出,統一發票提供中獎獎金的目的,主要在鼓勵民眾購物消費時,應索取統一
發票,藉由發票勾稽功能,防止違法逃漏行為。
因此,消費者購物消費時取得統一發票,並且因此中獎,與事後發生銷貨退回的退換貨
行為,係屬兩件事,只要經查明消費者確實沒有非法套取或冒領獎金情形,無論金額多
寡均毋須繳回。
財政部強調,這類領獎後再退換貨的案件,稅捐機關均會詳加查明,開立統一發票的營
業人與消費者之間,有無串謀非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獎金的嫌疑。
若經查確屬故意安排行為,依民法有關不當得利規定,將會追回已發放發票中獎獎金;
涉刑事責任部分,則將一併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編輯: conk (111.243.184.104), 10/27/2014 17:42:53
推 operaghost: 您有了解我的意思嗎?發票沒有任何退換貨的動作,何 10/27 18:25
→ operaghost: 來不能兌獎的結果。這次統一商品就只是拿發票來證明你 10/27 18:25
→ operaghost: 有買過退貨商品,登記一下,發票蓋個章,pos沒有對發 10/27 18:25
→ operaghost: 票做任何更改 10/27 18:25
噓 arl: conk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吧.. 10/28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