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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8MHXU8 ] 作者: kkb702564 (神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網拍手機被調包 變成超級酸的3本書 時間: Tue Nov 8 13:36:27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網拍手機被調包 變成超級酸的3本書 3.完整新聞內文: 是誰調的包? 一名網拍賣家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 自己出貨三星手機,結果買家未到便利商店取件,想不到拿回退貨時, 手機竟然已經被調包成書籍,懷疑是超商員工下的手。 賣家指出,當初買家在蝦皮拍賣跟他購買三星(SAMSUNG)Galaxy J7手機, 他用店到店送到超商,但買家逾時沒有取貨,於是貨又被退回了原本的門市, 但他去拿退貨時,發現包裝竟然變成了紙箱。 他又打電話跟買家未去取件的門市詢問, 門市表示有一名離職的大夜班人員有嫌疑,要賣家自己去報警處理。 調包者除了將手機變成書之外,書名似乎也特別挑過, 竟然是《何必為了小事折磨自己》、《感謝折磨你的人》等,感覺頗為諷刺。 賣家抱怨,商品明顯是在超商被偷換的, 為何超商不用協助提供離職員工的姓名等資料, 「說了一句他們也沒辦法就沒責任了嗎? 這樣以後誰還敢用店到店寄送貨品」。其他網友紛紛痛拆, 「誇張」、「這也太扯了」、「扯爆了,超缺德,超商還推卸?」、 「難道是買的人跟離職員工串通」、「這書名也是太靠北了」, 也有網友認為,本來就應該是失主賣家要先去報案, 還有網友提醒,貴重的東西實在不應該寄店到店。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08/984134/ 5.備註: 以下為個人觀點 理性勿戰 像這種職員的個人行為 讓賣家去報警提告啊 一面倒的討伐店家 也解決不了事情 報警店家自然就會提供該員工資料 不然就個資法而言 店家本來就無法主動提供員工資料給予賣家 況且7-11交貨便注意事項早就載明 3C貴重物 是屬於交貨便的禁運物品 所以基本上 若賣家寄件未告知內容 店家因此收件 也無須負責賠償 (3)禁運品項: ✽現金、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 ✽易碎品 ✽生鮮蔬果魚肉食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限量不可複製品、重要文件、證件類 ✽活體動植物 ✽個人藥品 ========================== ✽精密儀器、 3C等貴重物品 ========================== ✽化學藥品、液體 ✽非法禁運商品 資料來源:7-11官網 http://www.7-11.com.tw/service/accept.asp -- 累了~倦了~ 或許~不該是這樣的~ 對人太好~是一種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97.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8583393.A.788.html ※ 編輯: kkb702564 (36.234.197.21), 11/08/2016 13:36:5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kb702564 (36.234.197.21), 11/08/2016 13:37:05
tengobo: 我也是醉了… 11/08 14:00
kkkmmmsherry: 為什麼有膽量用店到店寄手機啊… 11/08 14:49
Drizzle: 不過有個疑問 如果賣家是跟超商合作的"貨到付款"那種 11/08 15:59
Drizzle: 還是適用於 交貨便 或店到店的規範嗎? 只能寄ㄧ千元以 11/08 15:59
Drizzle: 下的貨品? 11/08 15:59
x78254: 基本上不管怎麼樣公司就是只賠1000,不管是露天還是什麼 11/08 16:19
x78254: 都一樣。規定都說不能寄貴重物品了,卻還是一堆人在寄。 11/08 16:19
x78254: 之前收過最奇葩的是輪胎……。 11/08 16:19
barttien: 如果可以從代收金額下手,比如說代收不超過1000元會不會 11/08 16:43
barttien: 比較能避免?其實規定很奇妙,但相信不少人會寄高價商品 11/08 16:44
ealleneee91: 噓的人根本不懂吧。蝦皮就自己跟超商店取合作免運優 11/08 17:03
ealleneee91: 惠了。不用超商寄用啥寄?? 11/08 17:03
applecccc: 為什麼不能用,都可以代收到兩萬了,如果不能寄貴重物 11/08 17:19
applecccc: ,那就限制代收的金額阿... 11/08 17:19
parislove3: 規定寄件內容和賠償1000元上限 是一般的ibon交貨便 11/08 17:30
parislove3: 不同平台與交貨便有簽個別契約 賠償上限都不一樣 11/08 17:30
parislove3: http://shopee.tw/docs/2971 11/08 17:32
parislove3: 像蝦皮的賠償上限是20000元 11/08 17:32
parislove3: 露天則是純取4000元 取付20000元 11/08 17:37
superLM: 原來這麼多人不知道平台跟小7合作的賠償上限會有差別阿? 11/08 17:40
hilterp: 一句話 要告去告不爽不要用 11/08 17:53
leejee: 買家也可疑 11/08 17:54
hilterp: 除非有法院相關文件 否則個資法擺在那憑甚麼動人家資料 11/08 17:54
tengobo: 就看7-11要怎麼處理這種禁運商品跟賣家要不要報警 11/08 17:55
superLM: 是我就馬上報警了 還有空發臉書討拍@@ 11/08 18:27
rmoira: 本來就應該報警啊 憑啥空口就要超商給離職員工個資? 11/08 18:31
superLM: 不過阿 就算跟平台合作賠償上限有提高 我用交貨便的金額 11/08 18:34
superLM: 上限不會超過三千 太賭了 11/08 18:35
restar411: 賣家買家敢用超商取貨都是一絕 哈哈 11/08 19:11
restar411: ^手機 11/08 19:12
wtfconk: 交貨便寄手機還好啊,基本上正常交易寄送是沒啥疑慮,外裝 11/08 20:50
wtfconk: 包材多弄基層就很安全,這個案例很明顯問題在於有一方說謊 11/08 20:50
wtfconk: ,光是通訊行除非有包裝出貨錄影存證,不然他光是舉證自己 11/08 20:51
wtfconk: 的確是放手機在包裹這件事都有難度了... 11/08 20:51
kinkifan: 先去提告,還好小偷都很貪心,要調包都不只調包一件 11/08 20:59
nk950357: 寄3c品不對在先 可是調包這更扯 不代表別人錯在先就可以 11/08 21:16
nk950357: 為所欲為吧 11/08 21:16
cuteneo: 樓上看一下前面其他人的推文好嗎XD 11/08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