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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PO相同使用文 1.內文不輔合勞基法最低時薪95元 2.給予悔過機會不予勸告還請他人再發文(但是IP一樣不知是否是同人?) 3.目無王法,公然挑戰 使用者bala7788水桶期無限 使用者cherry9339水桶期1個月兼劣文一篇(並列入使用者黑名單觀察) ※期限到請自行來信解水桶 資方雖然有工作給人做不錯 但是不符合勞基法最低時薪,以及每日最多時數限制 在該單位工作的校園朋友們可使用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1.直接到勞基法,甚至可以到縣政府相關單位申訴 2.爆給頻果或相關媒體 本人很不想給予水桶但這兩位人士 已經給予機會但不勸聽說 那我也不需要給你們面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81.176 ※ 編輯: vic81324 來自: 220.134.181.176 (04/20 17:57)
sky65172001:文章沒備份嗎? 不然誰知道這篇在幹麻? 04/20 18:02
vic81324:我有拉回自己的備份區了 04/20 18:07
stoopruy:是劣文 不是 裂文 0.0 04/20 18:08
sky65172001:建議公告裡面要有被水桶的原文 04/20 18:08
timmylee:嗯...水桶還是要保留原文會比較好一點 04/20 18:09
timmylee:不然就跟之前板主直接D掉很像>< 04/20 18:09
vic81324:恩那我拉內文回來 04/20 18:10
vic81324:我有拉原文回來可是我放就等於又幫他們發一次文所以不放 04/20 18:13
vic81324:了 不過要證據是找的到的 04/20 18:14
stoopruy:那2篇文章也不吸引人啊 連看都不想看 ...... 04/20 18:16
stoopruy:有沒有在板上也沒差 04/20 18:16
※ 編輯: vic81324 來自: 220.134.181.176 (04/20 18:17)
PKLAQQ:暴性別的打工 (無視 04/20 18:17
vic81324:性別限制也是違反規定 04/20 18:21
vic81324:要抓太多了....無言 04/20 18:21
vic81324:剛剛還去PART TIME查其他地點的那間店 04/20 18:21
vic81324:時薪還比他給的高耶..... Orz 04/20 18:22
ang728:丟個精華區 04/20 18:28
ang728:有點想看被水桶的原文 04/20 18:28
pallos50:符合 XD 04/20 19:11
itismeow:板主辛苦了 想看原文+1._./ 04/20 21:24
onejay:沒看過因板規無法條而下判決且事後還增修法條的@@" 桶終生 04/22 02:34
onejay:既然已定為一年內有四次紀錄即施行,那是要依哪條去判一個違 04/22 02:35
onejay:規未滿四次的為終生水桶的判決?一個比一個扯 04/22 02:36
vic81324:你可先看看板規四 04/22 17:40
onejay:延用舊有的規定最高就是60天不是?不然精華區擺的是什麼?還 04/23 01:06
onejay:是說違反規定第四條就隨你定期限? 04/23 01:06
gunlinlausuv:我是覺得是否有點太嚴肅處理這問題了 .. 04/23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