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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 大約一個星期之前去應徵了一家漫畫店當工讀生 這家漫畫店在中壢市中原夜市尾裡叫做"晨x書坊 " 當時是說應徵假日工讀生,時薪75,而且過年要上班沒加錢 當初是想說錢不是重點,只是想打發時間就答應了 這一個禮拜說是試用期要我每天都去上班,教我店內的事情 上星期四開始上班到今天大約7天 這幾天上班的時候除了整理書之外,都是在擦玻璃、刷廁所 今天上班的時候,老闆突然打電話給旁邊的員工說 叫我今天做到晚上9點就不要做了 後來我打電話給老闆問說是怎麼一回事 老闆卻回我說 "因為你只是試用期,而且認為我不適合這份工作" 後來我請家人來跟老闆理論為什麼不適合 老闆給的原因卻是說平時男朋友都會接送我上下班 他認為這樣會讓我無法專注於工作 所以用這個原因把我開除 覺得很誇張的是 老闆還說要接送下班在來接送,上班的時候不要接送 今天男朋友只是接我上下班,順便借小說回去看 又不是在店內和我聊天,每次也沒有停留很久,都提早到班盡量不影響到我的工作時間 我住的地方晚上又很暗,沒道理要禁止男朋友接我上下班 如果是合理的理由就算了,可是老闆偏偏卻用這個理由,讓我覺得十分不滿 而且早班有個正職員工的男朋友也會來店裡 都在店裡面坐很久,有時後甚至會幫忙他的工作 但是老闆都沒有說話 今天卻用這種理由把我開除,感覺根本就只是故意在欺負學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15.95 summerlong:轉錄至看板 part-time 10/02 03:47
lenababa:借轉中壢板 10/02 03:49
lenababa:轉錄至看板 ChungLi 10/02 03:50
kaoru0429:因為那個老闆開到現在都在虧錢啊XD 10/02 04:45
kaoru0429:所以有領到試用期的薪水嗎? 10/02 04:49
bryant780113:不幹也罷 幹了說不定更痛苦 10/02 08:12
howardfang:確定領到75元以後就申訴到勞工局吧 10/02 09:10
howardfang:讓你走的痛快 老闆痛苦 10/02 09:10
howardfang:基本上他給的理由也不合理 只是想省工資而已 10/02 09:11
zzzzapple:我朋友要的是道歉不是錢 老闆從頭到尾卻一直說因為男朋 10/02 11:18
zzzzapple:友 不適任 10/02 11:18
CometCat:基本上法定薪資95/hr,但是學校附近真正"合法"的又很少 10/02 13:02
CometCat:反正勞動力充足:P   我也有被莫名其妙原因開除過... 10/02 13:03
zzzzapple:那些商家真的很過分!! 10/02 14:20
※ 編輯: summerlong 來自: 123.0.215.95 (10/02 15:20)
shouben:我記得我有推文阿 = =?.. 10/03 03:15
hademars:老闆其實是去死去死團的(亂入) 10/04 00:38
hademars:話說75真的很少耶 10/04 00:38
willchen1116:中原人別去那家店!!抵制那老闆啦XD 10/04 04:05
biox:這篇的八卦就是...:P 10/04 08:14
or091234:適用期也是有薪水的 快點跟他拿吧!! 10/04 15:36
nk61007:叫老闆去吃屎吧!! 10/04 16:56
howardfang:我印象中 這種奇怪的理由辭職員工似乎是可以去勞工局問 10/07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