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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rtus連續違反徵才文三個禮拜才能重發的規定(板規四) 送你去全人水池幫咱們的鯉魚補習三天 文章備份如下: ============================================================================ 第一篇我沒備份到,因為我沒想到你會自砍再重發 但是我知道第一篇是在11月2日發文的 第二篇 作者 Quartus (1/4) 看板 CYCU_Talk 標題 [打工] 國中補習班徵導師 時間 Sun Nov 8 20:04:53 2009 ─────────────────────────────────────── ○○○○補習班 地點:XX國小對面 時薪:100/h 時段:星期一~五 18:00~21:30 天數任選 聯絡方式:09xxxxxx05(楊主任) -- 第三篇 作者 Quartus (1/4) 看板 CYCU_Talk 標題 [打工] 國中補習班導師 時間 Mon Nov 9 23:22:42 2009 ─────────────────────────────────────── ○○○○補習班 地點:XX國小對面 時薪:100/h 時段:星期一~五 18:00~21:30 天數任選 聯絡方式:09xxxxxx05(楊主任) -- ============================================================================ 在你發第二篇的時候 我就以刪文提醒你三個禮拜後才能再發了 結果你竟然把原文砍掉然後今天又重發一篇… 很明顯你是有看到我的提醒才會把第一篇刪除重發的 在你的補習班裡依你的規則走 同理,在這個板上,不管你是誰,請照板規來,不要用這種投機取巧的方式 這次先水桶三天,若再犯則加重處罰 期滿請來信板主群解水桶 附註: ============================================================================ ● 1 11/02 - □ (本文已被刪除) [Quartus] 2 11/08 - □ (徵才文請於三個禮拜後再重發) <Quartus> 3 11/09 - □ (違反徵才文時限) <Quartus> ============================================================================ 以上 -- _|◣◢︿ ︿◣◢|_ /\﹨ ∕/◤◤\ ● ● | | ● ● ◆◆ | 博麗 靈夢 |║ ◆ ◆ |Π|\| |/|Π| Reimu Hakurei ψgbw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120.55
hademars:版主太酷了 11/10 17:23
※ 編輯: zachary28 來自: 140.135.120.55 (11/10 18:22)
vic81324:XD 11/10 18:30
timmylee:爽 11/10 19:11
timmylee:而且它的工作內容感覺也沒述說的很詳細 11/10 19:11
cycujustdoit:真爽!!!補習班都可以這麼不依規定走了,要如何要求收 11/10 20:53
cycujustdoit:的學生依規定走呢?? 還是說補習班自己也不依縣政府規 11/10 20:54
cycujustdoit:定走呢? 11/10 20:54
cycujustdoit:版主 真感謝阿~真是大快人心阿.... 11/10 20:54
cycujustdoit:因為看到超多次了 可是他又暗槓起來 11/10 20:55
c06011: 現在才看到板主心中也燃起了東方魂 11/10 21:38
liufon:版主辛苦推一個~~~^^ 11/10 21:45
zachary28: 靈夢大好! 11/10 21:48
timmylee:其實很多補習班都沒有合法營業執照 11/10 22:19
ils90414:三天感覺有桶沒桶差不多耶= = 11/11 09:38
Icyshadow:玉米大開鍘 好帥 >///< (羞!) 11/11 09:43
new188:砍死他!! 11/11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