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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zkga8L ] 作者: shadan (↗疝气a小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火災叫人「快跳」 造成4死傷判刑 時間: Thu Dec 2 08:38:57 2010 火災叫人「快跳」 造成4死傷判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09549.shtml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游文寶/桃園縣報導】2010.12.02 02:54 am 男子薛延芬後點蚊香睡覺引起火災,不理消防人員制止,對著受困六樓住戶大喊「快跳 !抱著棉被跳」,造成兩死兩傷,法院認為薛涉及過失致死判刑一年八月,另判賠兩名傷 者六百六十多萬元。 桃園地院調查,薛延芬(四十二歲)是中壢市「歡喜中原大廈」住戶,去年四月十六日凌 晨酒後返家,點蚊香睡覺,疑踢倒蚊香引燃棉被和裝潢,導致濃煙瀰漫整棟大樓;清晨六 點他被煙燻醒,迅速跑到屋外,在中庭對著在六樓頂的住戶大喊「往下跳、趕快跳」,消 防分隊長張國賢制止,並大喊要受困住戶「不能跳」。 薛延芬不聽,回嗆「不跳要等燒死是不是」後再度大喊「跳」、「趕快跳」、「抱著棉被 跳」,住六樓的住戶余健勇、張鈞成等四人,因受煙霧影響不明火場情況,加上剛從睡夢 中醒來急著逃生,誤認是消防員呼叫導引往下跳,余、張二人死亡,潘、王重傷。 潘姓住戶下半身癱瘓,王姓住戶得長期復健,分別對薛延芬求償五百六十餘萬元和一百萬 元;法院審理時,兩人表示,我們是聽薛的話才跳樓的,因當時都是濃煙,驚慌失措中, 誤以為消防員在樓下叫「趕快跳」;消防分隊長張國賢作證說,「如果不是有人鼓動跳樓 ,這場火災不可能造成傷亡」。 薛延芬面對兩名傷者求償,民事審理時對被害人愛理不理,不道歉和解外,甚至說要放棄 答辯拒絕出庭;刑庭審理時冷冷說「我是救人。」令被害人氣炸。薛延芬今年初被發監執 行,求償案審理時他不出庭,擺明「隨你怎麼判」。 因受薛延芬鼓動跳樓重傷的潘姓、王姓傷者,事發後已搬離社區。社區劉姓管理員說,「 薛延芬不可能有錢賠」,因為他的小套房就算拍賣可能也不到一百萬元,根本沒能力賠償 。 薛延芬因鼓動受困住戶跳樓造成傷亡,除吃上民事求償官司,另被依過失致死罪判一年八 個月,目前在監執行;兩名死者家屬的求償官司審理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96.188.111
WizZ:.. 12/02 08:39
SSSLuffySSS:判的好 12/02 08:40
Refauth:........... 12/02 08:40
Refauth: 這是怎樣? 12/02 08:40
ronanlin:判好輕 12/02 08:41
SSSLuffySSS:初犯通常都會緩刑 這樣算蠻重了 12/02 08:41
chivalry70:台灣法官對人命價值的評估真讓我摸不著頭緒... 12/02 08:41
abcub:2條人命=1年8個月...唉~ 12/02 08:42
mattel:那他自己有沒有跳? 12/02 08:42
hu6111:叫人家從6樓跳下來....... 12/02 08:42
chivalry70:那....第一次殺人、第一次強姦、第一次貪污這些... 12/02 08:42
chivalry70:都要輕判了‧★,:*:‧\( ̄▽ ̄)/‧:*‧° 12/02 08:43
SSSLuffySSS:看犯意 它不是故意要致人於死的 12/02 08:43
WizZ:阿扁第一次貪汙法官怎麼不說他智慮淺薄其情可憫阿 12/02 08:43
colinham:過失致死法定刑是2年以下 應該要修法提高 12/02 08:43
smc2:What are you waiting for? 12/02 08:43
WizZ:一般人第一次看到好多個億搬到你家哪能不起心動念呢 12/02 08:43
SSSLuffySSS:知法犯法 罪無可恕 12/02 08:43
yichenglee:唉 到底什麼時候才要修法加重刑期? 12/02 08:44
chivalry70:對了 法律有規定特赦條件嗎?(題外話 12/02 08:45
KINGTIGERX:鬼島立委不修法 法官負責?合理? 12/02 08:46
SSSLuffySSS:很多法律都是立法怠惰 要怪請去怪那些吃飽撐著的立委 12/02 08:47
rex9999:北部人 不意外 12/02 08:47
PanJason:乾 又一個垃圾 12/02 08:50
ewolf:才判一年八個月... 12/02 08:50
bugmens:過失致死大概就這麼多了,不爽,去找立委修法阿 12/02 08:51
ZETTPOTATO:桃園中壢不算北部拉 12/02 08:52
Blue6:他的套房有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被害人想拿也拿不了多少錢 12/02 08:59
er26562002:那四個遇到這種白目真衰 12/02 09:00
dodonpachi:白目一個 還救人咧... 12/02 09:01
Blue6:記者不好功課,他的名字是薛延芳,不是芬..... 12/02 09:02
Blue6: 好 12/02 09:02
ewolf:個人認為他叫人跳樓的行為不能叫做過失致死...... 12/02 09:03
Blue6: 做 (一直漏字) 12/0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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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2311:跳下來~~~~____ 12/02 09:19
LOVEMOON3427:這棟樓在哪邊阿= =? 12/02 10:10
gonma:歡喜樓..我想應是在小門後方那棟..所以才會轉來中原板 12/02 10:16
twic:新中北路往鐵路方向的某棟 12/02 10:28
xen0317:判太輕了吧.......... 12/02 10:59
liufon:哎~給個箭頭..... 12/02 11:13
jeff198801:4個人生 真輕阿 12/02 11:16
alohama:怒\./ 12/02 12:03
collin1027:是之前鬧很大跳樓的那件事吧!? 12/02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