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16608 (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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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北法盃章程
時間Sun Nov 20 20:17:36 2011
2011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盃快速壘球邀請賽
競賽規程
壹、宗 旨
提倡運動健身概念,促進各大學法律系同學彼此合作精神,凝聚各系的向心
力,營造出法律人團結之氣氛;鼓勵同學多參與體育性活動及培養正確的休
閒觀念,藉由活動的進行促進各校之交流以達到進步之目的。
貳、組 織
一、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二、主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學院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三、承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快速壘球隊
参、競賽日期
自100年12月17日起至100年12月18日之間舉行。
肆、參加單位
凡受東吳大學法學院邀請之我國境內各快速壘球隊,每隊以登錄25人為上限,組隊參加比
賽。
受邀單位
台灣大學法律系快速壘球隊、台北大學法律系快速壘球隊、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快速壘球
隊、輔仁大學法律系快速壘球隊、銘傳大學法律系快速壘球隊、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快速
壘球隊、中原大學土木工程系快速壘球隊、東海大學法律系快速壘球隊、中正大學法律系
快速壘球隊、東強(東吳OB隊)、中原OB
伍、球隊報名
一、即日起至100年 12月1日上午零時前以網路報名,12隊額滿為止。
地址:10048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56號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快速壘球隊
電話:0932-267280
E-mail:bbf811tw@hotmail.com
* 報名之後請再打電話確認,以免影響權益 *
二、報名費用:每隊新台幣4000元整(含保證金500元但不含保險費用)。
三、報名費繳交方式:
報名費請於領隊會議時以現金繳交。若領隊會議無法到場之學校,請在12
月1日前匯款或劃撥至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代碼 012) 西松分行 帳號
012-5309 530168043634戶名 姚亞儒,收到報名費後,收到e-mail告知為報名成功。(匯
款後請以e-mail或其他方式通知)
四、各隊經報名抽籤後視為完成競賽報名程序,不得要求退出比賽及退還報名
費。
五、各隊之25人名單,請於領隊會議當日繳交。如無法參與領隊會議者,請於
領隊會議前將名單,寄至 bbf811tw@hotmail.com
六、本屆賽事由各校自行保險,大會不負擔保險相關責任
陸、領隊抽籤會議
100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11時00分假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56號東吳大學法學院崇
基樓召開領隊抽籤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各隊請準時派員參加,未派代表
出席者將由大會代為抽籤,且對會中之決議事項均不得有異議。
柒、競賽規則
採用國際壘球總會暨中華台北壘球協會出版之2010-2013國際壘球規則。
捌、比賽用球及球棒
一、比賽用球:新式華櫻800Y快速壘球。
二、比賽用棒:符合ISF所規範之壘球棒。
玖、勝負名次判定
一、預賽採七局循環賽制,比賽時間80分鐘,每組取2隊晉級,比賽需分出勝負(平手時
採突破僵局制),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若因勝場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
(一)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計算所得之失分率較低者為先。(失分率=
總失分數÷總守備局數)
(二)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計算所得之得分率較高者為先。(得分率=總得分數÷
總攻擊局數)
(註:因違規被沒收比賽之球隊之所有場次不算計在上述總場次內)
(三)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二、複賽採淘汰賽制,比賽時間90分鐘;決賽比賽時間100分鐘。(比賽需分出勝負,平
手時採突破僵局制)
三、採提前結束比賽制,三局相差十五分、四局相差10分、五局相差7分,提前結束比賽
。
拾、競賽場地:台北市迎風棒壘球場
拾壹、獎 勵
團體獎設 冠、亞、季、殿軍,頒發獎盃獎勵。每場設置單場最有價值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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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227.23
→ s916608:比賽要到了 大家上緊發條囉 11/20 20:18
→ s916608:學長你們怎沒用 中原69阿 XD 11/20 20:18
※ 編輯: s916608 來自: 220.135.227.23 (11/20 20:55)
推 opent:加油~~~~~~~~~~~ 11/21 22:55
推 kokomoo:因為那是他們自己寫的阿..... 11/22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