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校友聯演的文章 請按Tab
2. 剛剛查了一下,247的分類亂用,記缺點一次
另外該文章為版主所po,雖然該版主為本人平時最敬仰的學長之一
但本人秉著大公無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由版規二2再多安一條知法犯法罪責,多加2支缺點
3.修改分章分類,增[校聯]:內容有關校友聯演各項事項
修改[校友]內容,使用更符合字典上意涵
4.將版上原本使用[校友]之分類,但內容涉及校友聯演之文章修改分類至[校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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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uhi 來自: 163.27.38.4 (04/02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