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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被攻擊者檢舉,板主認定已達到人身攻擊後受理     2.板主公告人身攻擊的違規之後,由被檢舉者自行於48小時內向檢舉 道歉或解釋 (無論你有什麼理由 超過48小時以後都不算) 3.若檢舉者接受道歉則撤銷警告 ↓↓↓↓↓↓↓↓↓↓↓↓↓↓↓↓↓↓↓↓↓↓↓↓↓↓↓↓↓↓ 4.若攻擊者檢舉者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其違反板規在先,則板主可能 考量前後原由不接受人身攻擊之檢舉 ↑↑↑↑↑↑↑↑↑↑↑↑↑↑↑↑↑↑↑↑↑↑↑↑↑↑↑↑↑↑ (節錄自板規 #1BbwAwMg p.24) 完全依法辦理,望小組長明察 ※ 引述《hanmas ()》之銘言: : 申訴人:hanmas : 申訴對象:killeryuan : 申訴原因:拒絕處理板友人身攻擊 : 板友howerdll在推文形容我跳針 明顯符合板規所說 : 負面詞形容板友、使人不舒服之發言 : 於置底文檢舉 killeryuan板主卻以莫名其妙的"你被刪文在先"為理由 : 拒絕處理 : 完全不符合板規 而且疑似因為板主對板友的個人好惡影響判決 : 執法嚴重不公 希望小組長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45.43 ※ 編輯: smart1988 來自: 140.114.45.43 (04/14 20:51)
zephyrmartin:推一個!! 今天版務可能會被h給忙翻(攤) 04/14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