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2026:無關者不能發文 但能推文討論案情 61.63.104.7 10/07 20:58
要討論案情請你們回漫吐板
小組長已經說他最近沒空了
你們還一直推文
等他回來看見時
你們推文推那麼多早已經有影響審判公正的疑慮了
我打個比方
某甲殺了乙,被起訴
在法院上,鄉民丙是否可以進去討論?
並對法官大放各種言論,發表自己的看法
請問鄉民丙是什麼偉大的身分?
原告?被告?檢察官?法官?
還是.....也能進去的書記官啊?
就算是證人,法官沒叫你之前,你也不准進去好不好
鄉民可以討論案情,但請於法院(本板)外討論
台灣最近那麼多轟動全國的訴訟案
你們連這個道理都不懂嗎?
就看你們幾個,各個申訴板一直跑一直留下護航高見
這兩個板主真的很重要?
漫吐沒有他們當板主不行?
整天以為自己可以跑進法院裡發表高見
你們可以討論案情
但請回漫吐板討論
而不是跑來小組申訴板討論(護航?)
OK?
這又是一條PTT陋習,早就該改革掉了
我看兩個被告,被我申訴的板主
意見也沒有你們幾位多
※ 編輯: privateeyes 來自: 111.242.67.126 (10/07 21:11)
→ a1052026:漫吐板是討論漫畫,這裡推文是討論案情 61.63.104.7 10/07 21:15
→ a1052026:請把小組長的文章給看清楚可以嗎 61.63.104.7 10/07 21:16
→ privateeyes:無聊 你沒看我說是"建議"嗎 111.242.67.126 10/07 21:33
→ privateeyes:整個推文最勤快的就是你 111.242.67.126 10/07 21:33
→ privateeyes:到底是你被申訴 還是兩個板主被申訴? 111.242.67.126 10/07 21:34
推 rotusea:搞清楚 這裡是PTT 1.175.79.134 10/08 01:09
推 rotusea:是不是陋習 不是你說了算 1.175.79.134 10/08 01:10
推 flamer:大推自說自話 1.175.124.216 10/08 11:20
推 Rainlilt:否決。 220.134.121.28 10/08 12:44
推 Rainlilt:群組規有限制無關案情者不得發文 220.134.121.28 10/08 12:45
推 Rainlilt:而推文部分則是由小組長自行判斷是否開放 220.134.121.28 10/08 12:45
推 Rainlilt:因為你有刪除推文之不良紀錄,故本案 220.134.121.28 10/08 12:46
推 Rainlilt:不限制其他使用者推文 220.134.121.28 10/08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