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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1DC4QUy9(c-chat)討論 LeeSEAL版主發了篇公告 內容是因jeanvanjohn"引戰"集滿或接近四次, 進而由LeeSEAL先判他集滿但留校查看 並且在文內明確提到"對以上不同意的請尋管道辦理" 然而jeanvanjohn版友卻先後在同篇文章內提到
jeanvanjohn:該說某些"業界勢力很大的人"才是有特權吧?
jeanvanjohn:上次我去跟瘋法抗議,結果他說"那樣不到處罰標準"...01/14 21:02
jeanvanjohn:老實講,如果那話是市長講的,早被水桶了,01/14 21:02
jeanvanjohn:但因為是"業界勢力很大的人"講的,所以瘋法放他過關.01/14 21:02
經由版友(其實就是我)反應
JPIGHEAD:我建議你去bm反應這個問題而不是在這裡01/14 21:07
仍舊依然繼續
jeanvanjohn:我認真說,有人說我寫文章"栽贓嫁禍給赤松健",01/14 21:08
jeanvanjohn:我去反應這個事情,結果瘋法說"不到警告標準"。 01/14 21:08
jeanvanjohn:...事實上,就是因為講這句話的人是"業界很有勢力的人 01/14 21:09
jeanvanjohn:",所以瘋法才不處罰他的。 01/14 21:09
jeanvanjohn:但"栽贓嫁禍"這句話不管怎麼說都是人身攻擊, 01/14 21:09
jeanvanjohn:結果瘋法因為某人有特權,所以不處罰他。 01/14 21:10
再次提醒
JPIGHEAD:那您若仍認為不公平可以在上去跟組務反應 在這裡跟您對話 01/14 21:10
JPIGHEAD:的都沒有實際上操縱生殺的權利 01/14 21:11
依舊無視
jeanvanjohn:喔?有人連警告都沒被警告耶! 01/14 21:10
jeanvanjohn:那個人還在板上半夜罵我做米蟲耶,這跟ACG有什麼關係? 01/14 21:11
jeanvanjohn:那個半夜人身攻擊的人連警告都沒警告,這樣公平嗎???? 01/14 21:11
已經第三次提醒他了
JPIGHEAD:bm反應無效>組務反應 無效>站務反應 來這裡反應怎樣想都 01/14 21:12
JPIGHEAD:不正確 你唯一能爭取到的就是部份版友對你的認同 01/14 21:12
提醒中間的我就沒算上去了,可是隔了一陣子
jeanvanjohn:問題是,為什麼有人可以罵我還不用被警告? 01/14 21:14
jeanvanjohn:還不因為他是業界"有勢力的人物"? 01/14 21:14
jeanvanjohn:檢舉也沒用,瘋法根本不理。 01/14 21:15
由於已經盡到善良板友之提醒意願達三次之多,而對方依舊無視 所以來這裡申請版主判決,此一行為是否已達到 D2-1-4 開新文章(包括回文)公開討論板務發文負面批評板風者 ,當直接刪除該文章, 並公告確定警告一次。不劣退。 附註: 請到C_ChatBM討論C_Chat板務相關事項, 發文權限都一樣 此板規的標準。 ============================================================================== 再來針對#1DC46Xaw(c-chat)一文 該文雖然已被發文者刪除,所幸已有熱心板友轉至本版 本版#1DC49lPy,該文章無acg點 而在本版置底 □ [服務台] C_Chat西洽檢舉 & 統計處中 海豹版主有回文
LeeSEAL:目前處理到這邊; jean部分有爭議請下週1提
表達出將事情留置至星期一處理之意願 所以再這篇文章中一併提出,麻煩版主們處理,感激不盡。 ============================================================================== 最後想給版主們兩點私人的建議 1. 星期五(1/14)發生的事情,卻將判決延長至星期一(1/18),雖然體恤版主假日之辛苦 卻也讓發文板友有機會刪文藉以避責,這中間產生的漏洞是否可藉由鎖文或m文來避免? 2. 由於近日來板友筆戰的發生率偏高,竊以為與2011/1/1一到,板友警告大赦有所相關 若改為半年消一次警告而不是全部,會否令人稍微有所警惕? 感謝版主群處理,也祝c-chat平平安安,讓板主也可過的稍微悠閒一點 畢竟老是風風雨雨,光管版就是一大折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48.60
rod24574575:是說我看不出他哪裡批評板風了...218.167.189.249 01/17 23:22
Profaner:版主不是說了你能把文轉到BM版來= =a 59.104.75.38 01/17 23:23
rod24574575:他從頭到尾都只是在抱怨瘋法而已218.167.189.249 01/17 23:23
由於有推文限制的關係,在這裡恕我用編輯比較快 市長對瘋法的抱怨,著眼點在對判決的不滿 我想了解的就是對判決的不滿是否也算在對板務的批評上面 而這種批評板規規定是要在bm反應的,這是我提出的理由 關於第二點,市長有提到 → jeanvanjohn:我今天都沒有砍文,一.篇.都.沒.砍. 01/15 00:22 所以他砍文我滿訝異的就是了... ※ 編輯: JPIGHEAD 來自: 210.202.48.60 (01/17 23:27)
Profaner:你認為有問題的文就轉到BM版然後附上檢舉 59.104.75.38 01/17 23:25
Profaner:理由就不怕1.的事情發生= =a 59.104.75.38 01/17 23:26
rod24574575:基本上刪文不能避則啊 有資源回收筒218.167.189.249 01/17 23:27
rod24574575:不不 板務跟板風可差的遠了218.167.189.249 01/17 23:28
Hyakki:公開討論板務發文負面批評板風者 114.40.82.7 01/17 23:29
Profaner:版務和版風真的是兩回事= =a但版務的 59.104.75.38 01/17 23:29
rod24574575:你會說八卦板風很血腥 但是你不會這218.167.189.249 01/17 23:29
這邊就要看"公開討論板務"跟"發文負面批評板風者" 是同一回事 還是兩件事情,以我的解讀是兩件事情,所以討論板務應該也算在內 有請版主釋疑 ※ 編輯: JPIGHEAD 來自: 210.202.48.60 (01/17 23:31)
rod24574575:樣形容板務 (請恕我舉八卦板當例子)218.167.189.249 01/17 23:30
Profaner:事的確是要來BM比較適當 59.104.75.38 01/17 23:30
JPIGHEAD:我都會用編輯所以有吃到推文請見諒 210.202.48.60 01/17 23:31
rod24574575:抱歉我一開始沒看清楚板規218.167.189.249 01/17 23:32
rod24574575:不過元PO把我想講的講掉了 這叫要看218.167.189.249 01/17 23:33
rod24574575:他條文是OR還是AND了 有請板主解釋218.167.189.249 01/17 23:33
rod24574575:話說30秒真的非非非非常不方便 Q_Q218.167.189.249 01/17 23:34
Hyakki:我倒是覺得為何要大赦? 114.40.82.7 01/17 23:36
根據板規D12-2 累進警告未滿四次者, 每年六月底與12月底歸零一次。 ※ 編輯: JPIGHEAD 來自: 210.202.48.60 (01/17 23:40)
Profaner:為何不能大赦? 本版重點在閒聊而不是處 59.104.75.38 01/17 23:46
Profaner:罰來討論的人= =a 59.104.75.38 01/17 23:47
Hyakki:帶隻警告至少會乖乖 不會隨意戰 某些人除外 114.40.82.7 01/17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