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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sunny1991225 (麵包超羊)》之銘言: : : 結論:市長會被酸不是因為和你爭執的人,而是市長自己 : : ......這樣子夠不夠簡單明瞭 : 市長的回答很簡單: : 罵人,ok,酸人,ok,只要不人身攻擊,市長都沒意見。 : 但問題是,當意見不同就用"趕人"的方式,要別人"不該在板上發言", : 這點我就無法接受了。 : 不管罵人也好,酸人也好,這都是一種言論自由, 自由不能無限上綱,你把版規放在哪裡? 之前的事情我不清楚 光這次這兩篇就足以知道你的言論真的有夠自由 : 因此不管怎樣罵市長,只要不到人身攻擊的範圍,我都可以接受, : 可是,我無法接受那種因為意見不合就"要人閉嘴"的發言。 : 在我看來,這比罵人還要嚴重,因為這代表的是一種獨裁與不容異己的態度, : 所以我針對這點提出了自己的憂心。 : 就這樣簡單。 剛剛口氣太重...抱歉~ 我換個說法 "別人"怎麼樣並不是你可以管的 真的做了嚴重錯誤的事情大家都看得到 也會知道 不是一定要爭辯才會顯露出來 今天有人叫你閉嘴,你可以不用理他 因為錯的是他,說話的自由大家都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41.127
thwasdf:我覺得這一篇 語氣就有點過份... 125.227.81.156 01/18 10:35
jeanvanjohn:這篇文章看不出討論意義在哪^^ 59.112.230.51 01/18 10:36
jeanvanjohn:上站902次,文章16篇... 59.112.230.51 01/18 10:36
※ 編輯: PNwan 來自: 114.40.241.127 (01/18 10:41)
jeanvanjohn:就馬甲(分身)啦:) 59.112.230.51 01/18 10:38
PNwan:我文章少真是抱歉阿 114.40.241.127 01/18 10:41
※ 編輯: PNwan 來自: 114.40.241.127 (01/18 10:42)
jeanvanjohn:P兄修改之後的忠告,我願意接受。 59.112.230.51 01/18 10:50
jeanvanjohn:不過,正義嘛...(呵呵呵) 59.112.227.217 01/18 16:24
lovemeangel:原來文章少是分身(筆記)PN(拍拍) 114.41.0.235 01/18 21:22
PNwan:◢▆▅▄▃崩╰(〒皿〒)╯潰▃▄▅▇◣ 114.40.242.141 01/18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