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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lilt (秋山小~~雨)》之銘言: : 因為有ANSI圖,我想絕大多數人進這篇文章都會先看圖再看文字 : 而騎著腳踏車的梓喵本身ACG點就很夠,所以我判斷圖是本體,所以本篇SAFE : 若有人回文討論無關梓喵或ACG點的事,我也會全串S文處理之 順便再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買醬油可以貼,那以後是不是有"黑熊傷人"的新聞, 都可以附上百姓貴族的圖之後貼過來? 這只是請教一下而已,無傷大雅。 -- "我認為,擅自奪走他人性命的人,就只能以其命來償還。 這是我的正義,也是我心目中的社會公義。 司法若是不實現社會正義,並致力於社會的健全化,那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本村洋,於廣島高院再審陳詞 五月一日,讓我們一起向全國民眾發出聲音:"你,贊成死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64.149
JPIGHEAD:類似的事情你好像做過了不是嗎? 111.240.180.49 08/25 11:49
沒錯,那次引起滿大的爭議,所以我才要稍微再check一下標準。 ~~~~~~~~~~~~~~~~~~~~~~~~~~~~~~~~~~~~~~~~~~~~~~~~~~~~~~~~ 那次也是有人反對,覺得ACG點不夠,所以跟這次的狀況有點類似。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64.149 (08/25 11:50)
Xavy:連結度夠高我覺得沒問題阿 www 114.44.205.70 08/25 12:05
UtsuhoReiuzi:老實說我覺得對累犯提高標準很合理..118.171.213.153 08/25 12:09
UtsuhoReiuzi:一再挑戰版旨 鑽到漏洞又說版規沒說118.171.213.153 08/25 12:12
嗯,我好像半年沒吵架了? (這半年來我都忙著翻譯,唯一一次被警告還是出來替小雨打抱不平) ~~~~~~~~~~~~~~~~~~~~~~~~~~~~~~~~~~~~~~~~~~~~~~~~~~~~~~~~~~~~~~ 所以大概要多久沒犯板規才不算"累犯",這又是一個大爭議的問題了。 總之,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但就像我之前所說,不管小雨做什麼決定,我都尊重他, 畢竟板是他在管而不是我在管。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64.149 (08/25 12:14)
UtsuhoReiuzi:還刻意發爭議文想探標準118.171.213.153 08/25 12:16
UtsuhoReiuzi:每個在鑽漏洞的都說規定是死的(略118.171.213.153 08/25 12:16
那我就不知道您說的是誰了... 因為我基本都很接受判決,而且也只有在這邊討論標準; 在c洽"刻意"試探板規這種事,基本上我是不幹的。 (太累人了,光是忙翻譯就忙不完,哪有那個閒工夫去找小雨或是瘋法的碴?)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64.149 (08/25 12:18)
UtsuhoReiuzi:C洽沒有惡意訪客條款就是在容忍你118.171.213.153 08/25 12:17
如果半年都沒犯錯還叫惡意訪客,那我不知道到底要多久才算善意了:) (剛剛那句我看錯了,這ID不是部長,sorry)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64.149 (08/25 12:21)
JPIGHEAD:我不是說市長挑戰板規 我只是陳述事實 況 111.240.180.49 08/25 12:52
JPIGHEAD:且那次我也有提醒市長加圖好有acg點 111.240.180.49 08/25 12:52
adst513:我覺得那次市長沒有錯 ACG作品千千萬萬 220.137.56.55 08/25 12:58
adst513:本來就有很多你沒看過的東西 為何要配合 220.137.56.55 08/25 12:59
adst513:沒看過的人費心思GOOGLE圖 220.137.56.55 08/25 13:00
adst513:不過市長不是一個月前才被桶? 220.137.56.55 08/25 13:02
那次是有大陸人罵小雨,我出來替他打抱不平,言語比較激烈一點而已-- 那是我半年來唯一一次違反板規囉.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64.149 (08/25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