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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對特定人物或群體明顯人身攻擊明顯人身攻擊 (已指名道姓什麼人哪一群和敘述情節嚴重者EX:xxx板友你這個死阿宅) 簽名檔、推文、發文適用於本條。 疑問:為什麼明顯人身攻擊要說兩次 (因為很重要!) ...不是啦 我的問題不是這個... 不久前skyeqoon因為這一板規被水桶了 之後 在C_ChatBM置底檢舉區
VIP:#1G6bY2Pe (C_Chat) 一堆人用"廚"的 111.253.2.144 08/02 19:45
VIP:不知道算不算人身攻擊?111.253.2.144 08/02 19:45
wizardfizban:不算 沒有特定指名 只是群體描述123.240.106.42 08/02 23:52
然後引起我的好奇 對於skyeqoon那篇文 他也並沒有指名道姓或是指哪一群人 為什麼就會被水桶呢? 另外 關於另外一條板規 6-1-7 對板上個人或群體不明顯人身攻擊與酸文,範圍包含發文推文。 如經檢舉,板主裁量後S文推文指名警告。 6-1-7-3 不明顯人身攻擊與對人酸文成立定義,主詞不明顯,但有人知道這是在 指這某位人士。情節輕微例如:米蟲、退學生、惡意暱稱等, 視為公開他人負面事蹟,同樣由板主推文或去信指名警告。 這裡寫說不明顯的定義是 主詞不明顯,但有人知道這是在指這某位人士 對於群體來說應該就是指有人知道這是在指某群人士 那對於skyeqoon而言用這條板規似乎更正確一點? 但是skyeqoon指的又是哪群人士? 描述一種作為,然後說做那種作為的人是廚 這有算是對某群人士的人身攻擊嗎? 但我們不知道這群人是誰啊? 舉例來說 "在電影院大聲洩漏劇情的人,真是有夠廚的" 這例子應該不屬於指任何一群特定人士吧? 所以skyeqoon那有算人身攻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2.144
wizardfizban:轉賣廚已經是即有的說法了 123.240.106.42 08/03 08:09
wizardfizban:所以使用轉賣廚不違反板規 123.240.106.42 08/03 08:10
wizardfizban:那篇看來只是在討論即有現象而已 123.240.106.42 08/03 08:11
wizardfizban:skyeqoon那篇有引戰意味 123.240.106.42 08/03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