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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一個必須釐清的問題: 本板的板規第三條是針對"爭議文"而設, 但第六條則是針對"引戰文"而設, 而且板規6-2-3明定引戰文的規範如下: "單次爭議議題,蓄意引戰發文,須符合下面前提"做出規範, 板規6-2-3-4也規定 "若此仍然無視!鎖文警告,繼續違反6-1-4、6-1-5、6-1-7者則達到蓄意引戰的條件, 可水桶處理。" 明確訂出怎樣才叫做"達到蓄意引戰的條件", 所以arrakis說"爭議文就等於引戰文",基本上是無視於板規,擅自擴大解釋。 ============================================================ 所以依照板規,對於"引戰"的範圍是比較限制的,而非廣泛說"爭議就等於引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0.27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27 (10/23 15:13)
sim0079:最後那句話不必要吧,很多人在看著呢140.128.195.133 10/23 15:13
事實上,哪裡誤讀? 哪裡擅自揣測? 身為板主用這種模糊不清的語氣,卻又不明確指出標準何在, 這樣是不能讓人信服的。 (不過sim兄說的話我會聽,所以我把這句修掉就是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27 (10/23 15:14)
wizardfizban:a大都說結案了 = = 123.240.70.66 10/23 18:18
wizardfizban:發一篇鎖一次 再發直接水桶 123.240.70.66 10/23 18:19
我是想略微請教一下,這篇違反了哪一條板規?僅此而已。 因為我實在不太明白在下的"誤讀"何在,因此想更清楚了解一下狀況, 我想這樣的詢問應該是合情合理吧?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27 (10/23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