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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_ChatBM 申訴人ID:jerry7668 申訴對象ID:Abby530424 申訴原因:判決不當 欲平反之結果:判決違規 所附證據: 為何版友認真討論版務 要因為版主的個人觀點忍受被栽贓收錢? 還是說未來只要A版主在任 BM版只要有人不爽 沒證據就可以隨意栽贓他人? B-1-1 討論時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做出人身攻擊者、 非當事人或板主多次推文影響秩序(如離題、謾罵、嘲諷、嬉鬧) 或經板主群多數認定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者。 B-1-1寫得清清楚 難道栽贓他人不算嘲諷? 難道栽贓他人不算離題? 難道栽贓他人不算謾罵? 而且我申訴問得清清楚楚 請問A版主做出無違規的判決是已經深思熟慮過了嗎? 而A版主的回答 → Abby530424: 回jerry前版主 我判決B-1-1的標準 58.114.201.51 09/15 18:52 → Abby530424: 比較鬆 但還是希望大家在BM版火氣 58.114.201.51 09/15 18:52 → Abby530424: 別這麼大拉 平安喜樂 58.114.201.51 09/15 18:53 請問是誰火氣大到隨意栽贓他人? 是我嗎? 為何我要因為版主的個人標準要忍受他人隨意栽贓? 再來 4-13也不只我一個人有疑問 #1XFMSp4a (C_ChatBM) 版友an94mod0也有疑問 #1XFDzZxC (C_ChatBM) 版友ptgeorge2也有疑問 甚至#1XFNieFd (C_ChatBM) 另一位n版主看完我的疑問後 也有在思考是否判決有問題 請問版友認真討論版規何錯之有? 要忍受他人隨意栽贓? 以上 附溝通證據 #1XGRXEQX (C_Chat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24.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31716609.A.AF0.html
houseman1104: 本案受理 42.72.191.207 09/25 23:12